索引号:20201059003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4-09 10:34 公文范围:公开
第 39 期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4月7日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
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数量情况
1.特种设备登记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5日,全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237,006台(套),其中锅炉7,003台,压力容器66,953台,电梯115,435部,起重机械34,150台,厂(场)内机动车辆12,858台,大型游乐设施574台,客运索道33条。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1.生产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5日,全省共有特种设备设计单位46家,制造单位86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450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472家,共持有许可证1,054张。
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
序号 |
生产企业类型 |
许可生产产品 |
数量(家) |
1 |
设计单位 (46家) |
压力容器 |
16 |
压力管道 |
30 |
||
2 |
制造单位 (86家) |
锅炉 |
7 |
压力容器 |
44 |
||
电梯 |
1 |
||
起重机械 |
28 |
||
安全附件、压力管道 元件 |
6 |
||
3 |
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450家) |
锅炉 |
79 |
压力管道 |
105 |
||
电梯 |
203 |
||
起重机械 |
63 |
||
4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472家)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
472 |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2.6万人,持证13万张。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共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99份,责令停厂3家,查封、扣押设备76台(套),罚款109.75万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48起。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36,390台特种设备及部件进行了检验,其中制造及安装修理改造监督检验4,008台(套),定期检验32,382台(套),督促整改问题2,485条。
三、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控情况良好。
(一)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为主题,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基本要求,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单位专项检查。三是突出移动式压力容器、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质量、客运架空索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四是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问题。
集中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841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场所)34,283户次;排查并督促整改隐患1,882项。
(二)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1.做好重点涉疫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制定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保障工作方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多举措保障重点涉疫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对医疗机构、疫情指挥机构、车站、地铁、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保障性检查和定期检验。二是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做好电梯消毒、清洁、通风工作;加强安全乘梯知识宣传;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允许适当调整或延长电梯现场维保周期,简化电梯维保程序。
2.突出防疫物资生产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加强对医用氧气等气瓶充装单位,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生产单位的安全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定,加强设备保养,确保防疫物资生产安全、供应充足。
3.全力管控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和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要求,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积极部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二是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流程,提高检验效率,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一是加强协调,明确建成区范围。二是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三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核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淘汰锅炉数量,建立淘汰锅炉台帐,及时清理更新动态数据。四是做好淘汰锅炉去功能化处理及验收工作。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监管,持续做好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管控,严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落实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强即将颁布实施的《云南省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学习宣传,扩大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推进电梯应急平台建设。
(三)深入推进实施云南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州市加强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质量、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和乘客束缚装置整改确认。
(四)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