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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0年第4次局务会议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0年第4次局务会议

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73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0年第4次局务会议,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锦林主持,省局班子成员、总工程师、稽查员、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两会精神,要求机关各处室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全面了解今年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并结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还传达了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有关工作要求,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省第三届人大是三次会议和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程序较为规范、质量较高的法规处、食品协调处,分别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摆正自身位置,切实做到严肃认真办理,决不允许应付了事。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作风上求真务实,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对已经明确由相关处室(单位)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务必坚决受领,不得再推三阻四,配合处室(单位)也要密切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二要严格规范办理。为规范办理建议、提案,省局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对办理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范,要认真学习好、执行好规定明确的五级责任制五定要求,切实做到高效、标准、规范、专业三要充分沟通协调。要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协调贯穿于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全过程。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协商形式,拓展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在办理由我局主办、分办的建议、提案过程中,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与建议、提案人沟通协商,努力做到办前了解意图诉求,办中共商对策措施,办后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满意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与配合处室的共同研究,强化与协办(会办)单位的信息沟通,尽可能全面地掌握收集相关信息,确保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答复的完整性。四要注重复文质量。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由牵头办理的处室办理复文。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一时难以落实的问题,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充分说明原因,作出详尽解释;办公室要对复文格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复文质量。办理复文一定要内容完整、情况准确、格式规范、文字精练、态度诚恳、语气谦和,逐项回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所提问题,答复情况要详实到位,工作措施要切实可行,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做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经得起人大代表、提案者和人民的检验。五要确保办理时效。由我局主办、分办的建议和提案于务必于8月底前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同时抄送省人大、省政协提案委和省政府议案处;会办、协办的建议、提案,于7月底前办理并答复主办单位,同时抄送省人大、省政协提案委和省政府议案处、提案者。办公室要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好信息公开和统计、总结、宣传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高质量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