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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46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0546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尊敬的唐平、胡选坤、高朝花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所提的宝贵意见建议。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状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制定《云南省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明确农贸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明确相应违规处罚依据的建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实践。根据您的意见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就现阶段农贸市场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就做好现阶段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函报如下:

  1.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力推进“管集市”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为制定《云南省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实践经验积累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围绕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淘汰取缔一批、搬迁整合一批、提升改造一批、巩固规范一批、新建增加一批、依规达标一批”为抓手,部门推动“管集市”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第三方考核评估中,全省758个建成区农贸市场考核全部达到良好以上成绩,基本实现“整洁有序、不留死角”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把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作为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特别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市场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的重要抓手。省政府动员部署会召开后,第一时间成立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业务处室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管集市”工作专班。二是坚持高位推动与现场推进相结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带队实地暗访检查,其他局领导划片建立包保责任和定期督查调研制度,每月对各州、市,县(市、区)进行督查。要求各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参照省局模式,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积极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一盘棋”、层层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管集市”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规范标准。按照“省级定规则标准、州市抓协调推动、县级抓具体落实”的工作定位。一是制定编印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标准和规范》,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运用,做到标准统一,执行统一“管集市”行动从压实市场开办方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标准、重点经营设施改造提升示范图例、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宣传等方面作出详细明确的要求。二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近600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照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提升改造、整治方法、达标要求、考评指标等进行讲解规范,组织现场观摩教学,让基层明白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确实扛起省局牵头责任,发挥好“定标准、出规范、勤督导、严考核”作用。

(三)聚焦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治理“五乱”、落实“五有”要求、实现“五化”目标,迅速对全省农贸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为分类分层分阶段推进工作奠定了基础。按照“六个一批”的整体工作思路,要求各州市上报“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时间节点,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度、小结、评估,环环紧扣推进工作落实。为提升“管集市”专项行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发“互联网+管集市”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运用信息手段实现现场拍照、图片视频、表单勾选上传等功能,实时查看和统计全省各县区已达标农贸市场对未达标的农贸市场进行跟踪督促,减轻基层台账资料上报负担,满足专项行动“依数据分析,按数据督促,以数据销帐”的目标要求。按照《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对标对表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严格时序推进。按照“日通报、周调度、月小结、季评估”工作机制,倒排工期,定期通报、跟踪问效,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一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对辖区范围内的把“管集市”专项行动与其他专项行动进行全量规划、区分重点、整体推进,制定好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间表、路线图。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细化方案,逐步修改完善各个阶段的时间表、路线图。二层层传导压力。省局承担领导督促责任,发挥“定标准、出规范、勤督导、严考核”作用。州(市)承担统筹推动责任,发挥好“统筹抓总、调度推进”作用。县区级全面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发挥好“提升整改,抓工作落实”作用,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三是加大督查检查。由省局牵头,州(市)抽调专人的方式,组成16个交叉检查组,每月月初对全省16个州市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对问题突出、工作推进迟缓、工作标准要求低的地区组成专门督查组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对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加大检查结果运用,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进行通报,责令期限整改;对全省农贸市场进行包保责任挂牌公示明确县级责任领导、部门包保领导、具体责任人,公示监督电话,确保发现问题,有专人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二、积极谋划,健全制度,推动农贸市场监管常态长效,为制定《云南省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制度探索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会同农贸市场主管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农贸市场监管常态长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调度推进机制。每周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视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实行工作旬报,及时了解全省工作情况,持续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局领导划片调研指导州市推动工作落实制度。采取“省局领导划片联系、责任处室具体挂钩”的工作方式,每月对划片联系的州(市)进行调研和明察暗访,及时下发问题通报、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行省、州、县三级农贸市场管理包保责任制,挂牌公示并向社会公示监督电话,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压实工作责任的通知》,今年3月初,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两个专项行动”集中调研排查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半年集中攻坚的通知》,从省局机关抽调100人组成工作组,用1个月时间,对全省129个县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进一步查找农贸市场管理问题短板,用半年的时间就发现的问题短板和长效机制建立集中攻坚。四是建立信息化平台。开发“互联网+管集市”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线上填报、跟踪、督促,做到“依数据分析,按数据督促,以数据销账”。

(二)制定规范、指南和办法。一是出台了《农贸市场考核评估细则》,省商务厅也正在制定《云南省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为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提供考核依据;二是发《云南省农贸市场星级评价指南》及评价细则广泛动员辖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参与星级评价工作,严格评价要求和程序,做好公示和授牌,实现农贸市场动态管理三是出台了《云南省“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责任约谈办法》,主要针对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未全面履行“管集市”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促进问题整改;四是印发了《“管集市”专项行动涉及市场监管违法行动查处指南》,对市场内无审批手续、无合法经营资格,不亮证亮照经营环境“脏乱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销售野生动植物等14项行为进行梳理,明确了法定的监管部门、处罚方式以及适用的法条依据。实行农贸市场管理包保责任制。建立省、州、县三级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行责任包保挂牌公示,向社会公示监督电话,实现农贸市场“场长”制全覆盖。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压实工作责任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划片包保联系县、市、区责任,承担统筹推动责任,发挥好“统筹抓总、调度推进”作用;进一步压实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包保联系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发挥好“具体抓落实、抓达标规范”作用。进一步压实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场内经营者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改造经营环境、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等。六是统筹布点布局。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取决于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建设是管理的前提,没有符合要求的硬件基础设施,必然导致管理难度增加,服务水平降低,要求各地要结合交通条件、服务半径等因素统筹考虑,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的统筹性,制定科学规划建设方案,强化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三、立足长远,巩固成效,积极推动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制定出台

作为城市最基础的配套设施之一,农贸市场在促进商贸流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质量水平需求不断提升,农贸市场管理的诸多矛盾也在不断凸显。比如市场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落后问题。现有集贸市场特别是边远地区市场,大部份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规划起点低,建设水平不高,市场设施陈旧老化;比如市场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责任错位问题。目前,贸市场的投资建设已经打破了过去政府主导的局面,形成了政府、街道社区、民营、小区开发多元投资经营等多种格局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造成行政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监管乏力;比如市场经营模式落后,投入保障不足问题现有集贸市场大部分采用摊位租赁,收取摊位费等模式运营,随着市场老化,维修及人工成本逐年增加,部分市场处于微利保本甚至亏损状态,造成市场开办方不愿主动增加市场硬软件投入。

农贸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还有一定差距,1996724日颁布的《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和要求,尽快出台贸市场管理条例(办法)》,从立法源头上积极应对贸市场管理工作法律法规依据不明晰问题,解决当前贸市场管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不清、建设管理主体不明确规划滞后等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有效解决贸市场建设与发展中产权复杂、环境较差、管理混乱等“老大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省市场监管将按照您的要求和建议,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积极总结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会同发改、商务、住建、卫健、规划、公安、农业农村、林草、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对《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废止或修订,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弥补农贸市场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切实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全放心舒心的购物环境,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0

 

(联系人及电话: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赵爱华,6456612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