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110610006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6-18 14:40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0753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张振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整顿普洱茶市场秩序的建议》(第0753号)已交省市场监管局独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强化对普洱茶市场秩序整治,大力促进云茶产业发展,历来是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自2018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茶产业发展“八抓”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绿办〔2019〕11号),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不断推进云南“千亿云茶”产业绿色发展,大力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8158人次、出动车辆2164台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1978个次,检查茶厂1649个次,检查经营户13797户次,立案查处普洱茶违法案件110件,罚没金额143.92万元。通过各级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省普洱茶市场整治成效明显。
一、扎实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整治
针对普洱茶市场存在的问题,采取了7项措施:
(一)严厉打击普洱茶侵权假冒行为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对普洱茶市场乱象的治理,2018年专题研究部署普洱茶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字〔2018〕42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查处普洱茶市场违法行为的通知》(云市监办字〔2019〕121号)。
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洱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确定以茶叶生产企业、集中经销场所、专卖店、展销会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茶叶产品高发地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事、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围绕普洱茶生产、流通销售等重点环节,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保护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主要内容,以查处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形成打击茶业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省局统一协调各州市局形成执法合力协同作战,联合实施检査和督査,强化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省局通过网络监测中心排查普洱茶网络违法案件线索22条,及时移交州市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共没收普洱茶茶饼32790饼,没收注册商标为茗纳百川牌的滇红茶的茶叶36盒(每盒2袋),未装盒的茶叶70袋,已经称重装袋没有封口的茶叶(125克)236袋,散装红茶一箱(10.4千克);没收封口机2台,包装机1台,电子称3台,外包装盒603个,铝箔金包装纸72张;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为“兰庆号普洱茶(生茶)”的包装用纸810张;没收未售出标注为“易武老寨”茶砖15块;没收无食品标签的“普洱茶七子饼”3提、“龙珠小球茶”5盒,有效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茶叶产品的行为。
(二)开展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是开展普洱茶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建设,2019年支持云南农业大学建设成立普洱茶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为普洱茶地理标志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实现产业整体效益和普洱茶品牌提升;二是推进普洱茶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了“普洱茶”“勐海茶”2项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累计支持经费20万元。2020年,组织了我省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参加中国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其中普洱茶以品牌价值662.46亿和品牌强度900的实力,名列全国第7,有力提升了我省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三是组织开展了第127 、128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针对参展企业和参展项目,对普洱茶协会进行约谈,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修改完善《“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同时,开展网上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排查,将涉嫌侵犯我省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权益的信息及时报告国家局,依法加强我省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增强了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效能
一是按照省局开展普洱茶销售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的要求,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广告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强化茶叶广告导向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加强广告监测和违法线索处理,认真组织开展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及时处理市场监管总局派发、自行监测、群众投诉举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2020年,全省监测传统媒体广告67万条次,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4597条。其中,监测食品广告45023条次,处理食品涉嫌违法广告线索2022条次,查办普洱茶及茶制品违法广告16件。及时在官方网站公示违法广告立案处理情况,定期曝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广告治理规范。以移动端互联网媒体广告为重点,梳理移动端互联网媒体300多个,处理互联网涉嫌违法广告线索1098条,加大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开展广告行为双随机检查,对1473家企业和单位的广告行为实施抽查;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优化广告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牵头部门职责。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了整治重点领域和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增强监管合力。2020年11月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总结了近一年来的工作,通报了典型案例,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广告行为规范指南(试行)》等指导文件;四是大力推动广告行业自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事前防范并举。出台了《云南省广告行为规范指南(试行)》和《云南省广告发布负面清单(2020年修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告普法教育,对20多家互联网企业广告行为规范进行了培训指导,培训省属媒体广告审查员120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和茶叶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普洱茶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压实茶叶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组织实施对全省茶叶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抽考不合格的进行复考,切实提高茶叶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二是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企业定期对茶叶安全状况自行进行检查评价,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0%;三是要求茶叶生产企业发现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是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型以上茶叶生产企业积极实施 HACCP、ISO22000 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升茶叶生产关键控制点有毒有害的分析能力;五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推进茶叶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引导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从原料到销售终端全程可溯,确保茶叶制品记录真实完整,来源可查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通过示范引导、逐步推广的方式,持续提升全省茶叶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优化茶叶产业和产品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茶叶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五)修订完善茶叶生产配套制度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茶叶制品生产企业1823家(其中普洱茶1188家)。根据《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为进一步强化对茶叶生产的监管,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茶叶生产监管配套制度建设。在严格执行标准的基础上,针对茶叶生产加工制定完善了《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七项生产配套制度,有效保证了获证企业茶叶生产的品质,为云茶产业健康发展和规范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实施茶叶生产风险清单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茶叶制品安全质量的监管,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茶叶产品标签标示不规范和质量安全风险,实施重点品种风险问题清单管理。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重点品种风险问题清单》,将茶叶制品列入食品生产9类重点食品之一、列出存在的主要风险,有针对性制定监管措施,要求企业严把茶叶质量关,“普洱茶”必须以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强化对茶叶原料验收、生产工艺、产品仓储和关键控制点管理。茶叶标签标示严格按照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SB/T10035《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要求,严防严控普洱茶安全风险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七)推进茶叶初制所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云南“千亿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开展“普洱茶专项整治”,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印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将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积极推动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主体清理登记工作,深入开展对茶叶小作坊综合治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全面规范茶叶初制所行动方案》(云农茶〔2019〕2号),共同编制了《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云农通告〔2019〕第9号),督促茶叶初制所切实改进生产条件,提升茶叶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茶叶初制所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茶叶初制所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推进茶叶初制所规范化建设。为建立我省茶叶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切实保障茶叶质量安全,夯实“普洱茶放心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推进普洱茶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茶叶市场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一些不法茶叶生产和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仍会顶风作案。只有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才能有效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全面规范茶叶市场并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加强源头监管,发挥主力军作用
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标准制定、茶叶种植、生产经营等领域具有从源头上把关的主导职能。在严格标准,创建茶叶园区、从严审批生产许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茶叶产品质量,把好源头第一关,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一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强对基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等工作的指导。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计划培训100 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业务骨干,以点带面,提升全省监管队伍能力水平;二是抓目标任务分解。印发《2021 年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量化指标任务分解表》,层层量化指标,明确抓任务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监管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三是抓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省级、州市级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飞行检查,积极探索“一事双查”监督检查机制,既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也查基层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促进监管责任落实,夯实茶叶生产监管工作基础;四是完善茶叶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机制,从茶叶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分为A、B、C、D四级,由低风险向高风险分级区分,每年更新一次,列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对高风险企业实施体系检查,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二)突出案件查办,重点查处八类行为
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严打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普洱茶市场。
1.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产地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重点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手工制作、野生、保值等茶叶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重点查处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茶叶市场经济秩序。
4.重点查处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法行为,构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5.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6.重点查处通过省内电商平台、自建网站、网店等销售普洱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平台的销售管理。
7.重点查处普洱茶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提升普洱茶产品和服务质量。
8.重点查处普洱茶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取缔使用工业染料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广告监管,建立新型监测机制
一是结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新的广告监测运行系统,集成总局、省局和州市局各层面监测资源和平台,建立起“全国媒体监测(含互联网广告监测和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当地媒体监测(含互联网广告监测)+当地移动端互联网媒体检查+网监部门监测协作”的媒体广告监测检查新机制;二是探索监管联动新举措。以推广《云南省广告发布规范指南(试行)》和《云南省广告发布负面清单(2020年修改)》为抓手,加强广告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的联动,完善广告监管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建立广告监管月通报制度,完善跨地区广告违法线索通报、协查、案件移送机制;三是开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借建党100周年发布违法广告、销售“建党100周年纪念茶”等违法商业炒作行为。
(四)加大品牌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
一是围绕我省“八大重点产业”、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作用,以地方龙头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打造地理标志品牌,提升影响力;二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州(市)做好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截止2021年3月,共录入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企业76家,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4家,切实加强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
(五)强化网络监管,探索网络管理新方法
一是加大对传统电商平台网络交易市场中以著名山头茶为噱头进行低价炒作、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清理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维护我省普洱茶网络交易秩序,促进我省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针对普洱茶网络交易存在的问题,探索对微信社群团购、利用朋友圈卖货、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推广及其他新型商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监管,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努力推动构建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六)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洱茶产品质量安全、包装标识、广告法规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介,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暗访,曝光无证非法生产、虚假标识、以假充真、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普洱茶质量品牌提高;二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对普洱茶投诉举报查办和督办,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录入普洱茶生产、销售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震慑违法违规企业。严重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令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构建诚信经营、失信惩戒的普洱茶市场;三是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茶叶协会作用,在标准制定、品牌创建、名优产品推荐以及行业监督等方面,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生产、诚信经营,开创行业自律新局面。
通过一手抓监管、一手抓长效机制探索,全省普洱茶市场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制度,让广大群众对普洱茶消费安全放心。希望你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函。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李祖宪 联系电话:0871-6456881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