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11061000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6-21 15:15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277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省工商联:
首先感谢省工商联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第0277号)已交省市场监管局办理,省局领导高度重视,主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昆明海关进行了认真研究,广泛征集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职能处室意见建议,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提案》对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0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了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安排部署,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保持市场经济韧性和活力的重要基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制度正是保护科技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是提升民营企业创新积极性的重要基石。本《提案》对践行知识产权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我局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本《提案》对我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力度方面存在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不足、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科学、客观的分析;《提案》也就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人才和专业支持、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和财税支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支持、加大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监管、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等3个方面8条建议。《提案》提出的建议对推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局表示感谢!
二、关于《提案》中所提建议的有关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知识产权工作做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制定了《云南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加强了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机构改革后,提升了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格,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27家省级部门为成员,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多方主动、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省市场监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全省机构改革,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重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推动了知识产权管理效能的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水平、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事业迈上了新高度。“十三五”时期,专利累计授权量达9.79万件,有效发明专利1.56万件,较“十二五”分别增长167%和105%;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3.5万件,较“十二五”增长217%。
针对《提案》所提问题,结合我局自身工作职责和相关单位报送工作情况,现将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努力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1.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新格局。进一步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昆明代办处专利窗口“受理”“咨询”“传播”作用,强化管理,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服务1万余人次,保持工作质量零差错、零投诉。“十三五”期间,共受理专利申请3.6万件。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图书馆等纳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等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截止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专利文献服务网点3个,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站7个;建成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窗口和商标受理窗口7个。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在全省实施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域“三合一”审批,由昆明、红河、大理、普洱四个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在四个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审批机构,合计配有法官等司法人员80余人,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效能。省版权局推进云南版权作品登记系统上线运行,建成版权服务工作站17个,为市场主体带来便利。昆明市获批成为西南省(区)第2家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
2.强化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及专业支持。创新服务举措,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暨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移活动。组织专家服务小分队,进企业、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先后深入玉溪、曲靖等6个州(市)25个县(市、区),举办培训和对接咨询服务活动25场,培训1000余人次,积极宣讲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解答和帮助创新主体解决知识产权困难和问题,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每年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以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运用促进保护实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等内容为重点,面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人员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在省内相关州(市)开展培训,“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培训人数达2.8万余人次。
3.强化对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支持。主动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供支持,“十三五”期间共认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29家,给予经费扶持1120万元。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审核专利费用减缴申请2.6万件,减轻创新主体专利申请及维持负担;审核推荐专利申请优先审查1600件,加快创新成果专利授权;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登记89件,金额23.4亿元。制定实施《云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组织评选专利奖150项,并推荐获评中国专利金奖3项,中国专利银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52项。指导支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三七、核桃、普洱茶等产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十三五”时期全省商标、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超过60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颁布实施《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科技成果出让方、受让方、转化服务机构等多方面给予资金补助,着力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开展云南省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保护工作,采取“一对一”措施进行保护指导,助力企业在进出口环节维权。推荐4家企业被评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其中两家为民营企业。
(二)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以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每年召开会议统筹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0—202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计划》,为做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建设,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了商事调解中心;获批成立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全省统一的知识产权证据材料公证保管执业平台。积极与省委宣传部、公安厅、司法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昆明海关、贸促会云南省分会等多部门积极沟通,先后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环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的意见》等多项文件,协力构建形成知识产权跨部门行政保护网络。积极利用泛珠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互通共享机制,强化区域间电子商务领域商标专利维权援助协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
2.严格开展知识产权侵权保护行动及普及宣传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铁拳行动”“龙腾行动”“剑网行动”等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专利案件4226件,案值2678万元,增强执法保护力度;版权和文旅部门共取缔关闭非法出版物场所和网站3.44万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42万件,查办版权案件901件;昆明海关共查扣侵犯知识产权商品971批次,查获侵权商品74.46万件,案值2425万元;农业部门立案查处违法种子案件125件;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破获侵权假冒类犯罪案件60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72人,缴获假冒伪劣侵权商品200余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侵犯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4件356人,提起公诉208件394人;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68万件,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广泛动员利用报纸、微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增强了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参加2016年云南电视台《以案释法》栏目录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
(三)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水平
1.提升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提升本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目前已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家,省级8家。大力培养本土知识产权人才,从代理机构、企业等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评选认定全省知识产权人才,累计认定各类知识产权人才141人,其中领军人才19人,为我省搭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并为评选出的知识产权人才在课题研究、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讲座授课及国家级人才或奖项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积极为其可持续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机遇。每年定期组织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昆明考点考试工作,为我省专利代理人队伍培育提供有力支撑。
2.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积极落实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对全省436家商标代理机构和24家专利代理机构做到了全覆盖检查,并要求所有代理机构填写并签署自查表和承诺书,促进行业自律,处理完成涉及代理机构案件投诉18起,极大地整治了违规行为,营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和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有效规范知识产权代理市场秩序,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3.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106家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其中85%的企业为民营企业;共支持贯标认证的企业50家,支持开展贯标服务的机构12家,支持经费284.5万元,其中得到支持的民营企业39家,得到支持的民营服务机构12家,有力推动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十三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距云南发展实际与《提案》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结合贵单位《提案》内容,通过开展调研及自检自查,我们发现我省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方面工作尚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科技创新能力弱
我省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偏低,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不高,我省发明专利申请以中医药、化工、农业等领域居多,目前专利授权率较高的通讯、电子科技等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偏少,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相对较低。
(二)知识产权执法力量不强
机构改革后,我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机构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缺乏专业知识产权执法人员,65%的基层工作人员没有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或经历,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特别是专利执法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不强。与实现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共治局面尚存在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本次《提案》办理,我们系统的梳理了当前工作的不足,搞清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方向。根据贵单位《提案》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系列讲话精神,具体在“商标创品牌,专利提质量,地标扩影响”上狠下功夫,从以下6个方面入手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为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统筹谋划职能。履行好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统筹解决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建立健全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修订《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科学编制《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明确目标,提供遵循。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推动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机制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将《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纳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条例修订工作,以立法形式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持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处罚力度,健全全省执法联动机制,保持打击侵权行动高压态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快维权援助和保护中心建设,推动各级各类维权援助机构设立,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和重点关注市场目录工作。
(三)促进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突出以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以企业为主体,区域为重点,产业为目标,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工业质量提升重点项目,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将知识产权的取得、运用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产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新入库培育企业200家。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0家、示范园区10家、专利导航10家、通过贯标认证企业20家,组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10项,通过模范作用带动提升我省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水平。组织成立地理标志企业联盟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盟,充分发挥服务机构在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中的力量和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及PCT专利申请工作,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
(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升级改造云南版权登记系统。统筹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改进作品登记工作方式,开展主动服务,为作者提供“零距离”登记服务。加强专利、商标业务和服务资源的融合,尽早实现“一窗通办”,落实好专利资助、费用减缴及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等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流程,落实压缩业务办理周期措施,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协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交流,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继续组织开展窗口前移服务活动,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促进全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
(五)提高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水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课题研究,为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咨询和指导意见;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和流程,优化代理机构的监管流程;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积极加强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区、市)合作交流,探索引导知识产权高端服务品牌机构落地云南省,促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持续开展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载体,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和专业化建设。制定出台我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办法,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开展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罗丹,0871—64566652)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