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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28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28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杨智委员: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0400285号提案《关于对商业停车场非营业时间(夜间)对居民停车优惠开放的建议》已交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办。省市场监管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性停车场(库、泊位)及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除此之外的非住宅小区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营者可以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

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停车收费监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据职能职责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着力规范各类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将涉及停车服务的相关收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并于318日主动约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规范物业停车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依据职能职责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为我省价格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28

 

(联系人及电话:价格监督检查处齐金颖,0871-6456805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