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21061001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7-07 15:45 公文范围:公开
A 类
公 开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17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用好地理标志“金钥匙”,打开我省乡村振兴新征程的提案》(第12050417号)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分办。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按照“既注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经与贵委提案经办人电话沟通,现就该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尽快出台《地理标志条例》,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
在现行的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中,统一地理标志的概念、保护范围、权利内容、认定标准、侵权责任和地理标志认定注册等事项权力,属于国家事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和行政保护等工作。要修改其他法律法规中重复或冲突的条文,从立法层面形成系统、全面、统一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构建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和保护监管的法治基础的建议,需通过国家层面的立法进行修改和设定。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我局积极予以配合。
去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一行到我省开展立法调研,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的组织安排下,调研组听取部份地理标志产品的地方政府和市场监督部门分别汇报的地理标志工作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汇总了行业协会及地理标志专家、从业者对地理标志立法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实地走访多家地理标志产品企业,了解地理标志产品及用标情况。调研结束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对云南省地理标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云南省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发展特色产业工作成效显著,并表示此次调研对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市监法发〔2022〕50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将地理标志法立法计划,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
二、理顺机构职能,实现地理标志统一管理的建议
在统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和保护方面,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第332号公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354号公告)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州(市)统一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明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条件和要求,强化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监督管理。截止目前,我省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5个(包括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6件,涉及茶叶、水果、核桃、咖啡、畜禽等特色农产品,以及制陶、玉雕、木雕等民族文化特色产品,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开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用户550个。每年制定地理标志保护和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及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案件687件,案值404.8922万元;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0件,办理假冒专利案件65件;地理标志执法案件2件;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抽检274户。
三、强化品牌培育力度,持续推动品牌发展的建议
(一)制定完善区域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在提升产品生产者地理标志用标意识以及品牌意识方面,我局积极争取成功进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第一批名单,通过强化与食品、质量、标准、认证等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有效发挥专用标志使用审核工作专家组作用等措施,确保专用标志核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审查工作质量,服务产品生产者快捷便利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截止2021年12月,共组织开展专家评审9次,对111个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产品进行专家评审,核准47家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在探索完善地理标志管理、保护方面,推荐牟定县“牟定腐乳”进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名单,积极建设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和产业规模与经济效益突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引领带动全省地理标志工作全面提升。在地理标志国际合作方面,我省有“普洱茶”等11个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名单,推荐“保山小粒咖啡”“凤庆滇红茶”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为对俄地理标志保护意向产品。
(二)加大宣传推广方式和渠道。积极利用各类平台,动员组织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参加展示推介,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市场流通和品牌提升。2020年,组织了我省普洱茶、昭通天麻、宣威火腿、保山小粒咖啡等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参加中国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其中普洱茶以品牌价值662.46亿和品牌强度900的实力,名列全国第7;宣威火腿和昭通天麻分别以90.28亿和65.88亿的品牌价值名列第40和48位,进入前50名,有力宣传了我省“云系列”优势特色产品,切实提升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媒体、平台影响力,与中国防伪行业协会签订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加大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传播推广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目前,已有11件地理标志产品在中国防伪平台上进行展示推介,销售金额达1425万元。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印发《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云市监办发〔2020〕8号),以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安排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资金160万元,对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立项支持。按照“培育一个地标、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目标,采取抓重点、牵龙头的方式,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品质优良、风味独特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创响一批“滇字号”世界一流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搭建联合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搭建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化联结工作融合机制。为促进我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自2018年以来,支持楚雄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云南农业大学等建设成立了普洱茶、核桃、三七、生物医药等地理标志为主的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旨在通过联盟建设,达到资源共享,整合发展,为云南地理标志产业的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实现产业整体效益最大化。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我省知识产权融资运营合作,推进我省知识产权融资运营能力建设,培育竞争有序的知识产权融资运营环境,我省参与合作的金融机构达到7家。2021年,我省完成专利质押119件,金额1.8亿元;商标质押2件,金额675万元,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我局与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云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行动方案》,推动重点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强化本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全省一县一业,一业一品目标任务落实。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监管和规范使用,将地理标志服务管理应用建设列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信息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予以实施。以我省6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33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基础信息为重点,建立云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库,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信息为重点,建立云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名录库。积极做好人才培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夯实地理标志保护人才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要求,针对关于用好地理标志“金钥匙”,打开我省乡村振兴新征程提案中的建议,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地理标志工作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推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文件中地理标志相关任务的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县一品”的要求,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指导力度,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生产水平,按照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生产经营,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地理标志水平。
(二)关注地理标志立法,做好衔接准备。地理标志统一管理和保护已成为一种共识,国家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已进入立法程序。及时跟踪关注国家地理标志法立法进展,梳理总结我省地理标志特色和需求,及时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三)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和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第一批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已完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顺利通过验收。继续提交第二批试点改革省份申请,立足云南实际,不断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能力,构建科学、便利、高效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工作体系,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运用,推动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大幅提升,为打造我省地理标志品牌提供有力支撑。
诚挚感谢贵委对云南省地理标志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委继续为我省地理标志工作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各项工作,助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