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310610004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8-14 17:06 公文范围:公开
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万妍娟委员(政协云南省委提案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堂农产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食堂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和保障,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激素和抗生素等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科学使用是保证农业丰收和农产品优质的重要手段。但片面追求产量,不科学使用农药等农业化学投入品,不仅严重污染食物,威胁人民健康,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们及时征求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我局工作,摸清了我省食用农产品监管状况。
一、我省食用农产品监管现状
(一)相关法规有待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应当“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但在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发现,食堂使用的自产食用农产品几乎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等文件。依照《办法》,如果对没有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的,都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其数量极为庞大,操作起来也很不切实际。由于无法要求每个农户都提供相应的证明、凭证,即使收购后予以快速检测,而且快检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处罚依据,监督抽检检测周期约10至15天,当发现检测不合格,再对农产品进行倒追,也为时已晚,这不仅提高了执法成本,且防范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效果较低。
(二)监管机制有待改进。在食用农产品的实际销售中,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会经历种植养殖者、收购商(批发商)、分销商(运输商)、零售商等多个环节。上游销售的品种往往较为单一,利润也高,而到下游销售摊点环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越多,利润相对较薄,但实施市场准入所需要填写准入证明品种数量却越多,工作量越大。上下游之间的不对等导致市场准入工作越到终端环节越难推广,下游市场开办者管理难度越大。这些成本也最终转嫁给销售者和消费者。这也是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推广困难的根本原因。农产品市场准入急需一种自上而下的更低成本、更加便捷地承载食用农产品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以便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传递。
(三)农贸市场民生工程管养难。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检验工作,纳入“农贸市场民生工程”建设,取得不错的成效。但由于农贸市场民生工程管养成本较高,配套管养经费不足,检测试剂保障难,农贸市场开办者承担压力大,导致快检室可检测的项目大幅降低,有的甚至难以维持,急需要各级政府出台管养办法。
(四)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亟待提高,对进货查验、保存凭证、销售记录等法律要求重视不足,加之进货时间多为凌晨4点左右,多数蔬菜水果变质较快,短时间内要求其记录产地证明等,难度很大。同时,部分大型批发市场设有自产自销交易区,流动性大、季节性强、人员不固定,要留存交易记录更是难上加难。
二、关于对加强食堂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监管力度、强化管理队伍、食用农产品安全专业能力建设、推动重点装备在快速检测工作的运用建议回复
(一)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完善标准、建立追溯体系,加大对单位食堂食用农产品源头的日常监管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及违禁药等使用,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管控,严格后续监管。同时,建立健全食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尤其是强化经销环节的衔接,建立从上至下、从田间到餐桌的电子化追溯系统,借鉴“票证通”系统的实施模式,增加生产和批发环节的市场准入工作,减少销售终端的工作量,实现养殖种植环节、流通销售环节、终端餐饮消费环节快捷、无缝对接,降低准入成本。
(二)细化查验项目,明确标准。联合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在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食堂食用农产品源头环节和流通领域的标准清单。如对销售者需要查验的证明材料具体包含哪些、需要索取的合格证明文件有没有可替代的材料或者操作性更强的办法,对于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前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的必要项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等。对没有索票索证,无产地、无检测报告的食用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食堂使用。
(三)提升检测能力水平,缩短检测周期。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鼓励处于源头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实现产业化运作,增加在农产品实验室设施设备、检测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技术和专业人才投入,提升检测水平,缩短检测周期,以便对检测不合格情况及时处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粮食、海关等部门已连续10年联合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食品污染物监测已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022年,协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68大类16657件样品,完成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7178件。针对粮食和部分蔬菜重金属超标问题,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持续超标或检出禁用药问题,及时开展科学、全面的分析研判、通报。同时,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定期通报市场快检结果,增加检测投入,加强定性检测与定量检测的交叉覆盖,进一步提高食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下一步,全省将依托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对食堂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对食堂食用农产品进行分类,运用分类检测的方法提升食用农产品检测速度,并尽可能在全省食堂、农贸市场进行推广使用。同时,制定民生工程快检室管养办法,加大对食堂、农贸市场快检经费投入,提升快检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增强监管人员的技术装备,拓宽技术执法手段。
(四)加强食堂及农产品销售从业人员教育,增强生产销售者源头追溯意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以及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引导其依法依规生产销售,增强生产销售者、食堂餐饮服务者的源头追溯意识。食堂、市场开办者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加大对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给予科学理性的消费提示警示,不给违法商家及无证摊贩可乘之机。
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恳请继续监督食品安全工作,欢迎您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