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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呈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呈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市场监管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按照省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共有50件建议提案交由省市场监管局办理。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独办1件,分办2件,协办8件),政协提案39(主办6件,会办33件)。省市场监管局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具体行动,以代表、委员满意为目标,以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提升效能为根本,认真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的制度要求,将“三法三化”要求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积极推进办理工作。目前,50件建议、提案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并将答复文书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发布,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办理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领导在省局党组(扩大)会议、交办会上多次研究办理工作,强调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紧密融合、相互促进,践行“三法三化”要求,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回头看”,把代表和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硬招实招。

二是突出责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省局2023年“三张清单”(重点任务、担当履职任务、找差距补短板任务)来重点安排、重点推进,严格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年考核机制,切实将“五级责任制”贯穿建议、提案办理全过程,做到“三零五必须”(接受任务零推诿、落实任务零拖延、完成任务零借口。凡是工作,必须有目标;凡是目标,必须有计划;凡是计划,必须有标准;凡是标准,必须有检查;凡是检查,必须有结果)。

(二)聚焦重点环节,夯实办理工作基础

一是交办环节求“准”。严格执行建议、提案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前期会同省局法规处进行办前研判,结合各处室职能职责对预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复核分析、分类登记,在两次征求意见建议后形成办理任务清单。310日,组织召开建议、提案交办协商会,各处室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工作的“任务表”“时间表”进行正式交办,确保承办处室在职责范围内对代表、委员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沟通协商,为办好建议、提案打好基础。

二是协商环节求“真”。始终坚持将“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通过电话、“请进来”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在办前了解代表和委员意图诉求,办中、办后认真、诚恳地听取意见建议,做到了直面代表和委员所提问题和意见,细致说明市场监管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相关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基本达成共识,确保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目前,省市场监管局独办、分办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均已办结,办理过程中均多次与人大代表电话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主办的6件政协提案按规定程序办结且其中5件通过“请进来”或者上门走访方式进行了面商,面商率83.33%

三是答复环节求“细”。一方面,严格规范复文内容和格式。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起草答复文书,并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逐项回应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做到内容完整、情况准确、措施可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审核责任,对建议、提案答复文书要素和格式等进行处室审核、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签“三级审核”,切实提升复文规范性。另一方面,严格办理时限。树牢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单跟进”“对账归档”,不定期梳理办理工作进度,提醒承办处室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省市场监管局8件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3件会办的政协提案均在接收建议、提案1个月内向主办单位反馈了意见;3件独办、分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6件主办政协提案均于5月中旬办结。

(三)注重工作融合,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办理的50件建议、提案中,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19件,占比38%,其次是涉及经营主体发展、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的较多,分别占比26%22%,涉及标准等质量工作相关的建议、提案也较往年有所增加,且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办理的第457号、538号、657号建议和第171号提案均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办理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社会各方指导与监督的重要方式,将办理工作与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有机融合、协同推进,做到了办理工作与工作推进“两手抓”“双促进”。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更加严格。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全省9.83万名党政领导干部全覆盖包保72.16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清廉云南建设,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食安心专项行动和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9.7万批次。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食品安全智慧化地方标准《网络视频明厨亮灶系统数据采集技术规范》。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85.75%,较2022年底增长1.52%。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整治得到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二是经营主体培育量质齐升报请省政府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推进个转企行动。建立经营主体发展监测平台,对19类经营主体实行全量集中、动态监测、分析研究,逐月形成监测分析报告。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落实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电子发票同步发放领取。扩大个体工商户开办掌上一窗通应用,整合优化个体工商户开办事项。在全国首批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扎实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在普遍落实惠企政策的基础上,对有代表性的5万户经营主体进行面对面直通服务,帮助解决问题0.97万个。与建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省农信社、渤海银行加强政银合作,有力破解中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印发《关于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的意见》,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深入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切实为企业减负。截至7月底,办理个转企登记1.73万户,全省经营主体达到553.97万户,同比增长22.18%

三是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持续深化提前完成《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目标。全省发明专利2.46万件,同比增长21.56%;有效注册商标65.75万件,地理标志商标349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81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获批设立。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查处专利侵权案件103件。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全覆盖所有州、市和自贸区,州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零突破。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得分较上年度有所上升。

四是标准化助理高质量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全国率先制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等18项地方标准,基本覆盖全省高能耗产业;全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3项、国家标准1588项、行业标准1995项;累计发布地方标准3299项,排在全国第12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限完成了办理工作,但离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办理工作中还存在时效观念不强的问题,没有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二是办理工作的深化、内化、转化不够,有时存在“就事论事”的想法,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研究、长远谋划做得不够好,通过办理工作推动工作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美好社会、提高部门工作效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出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通过电话、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推动办理工作达到“办理一件,受益一片”的效果。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在交办、办理、督办等各环节,主动向先进单位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提能力、抓落实,形成办理工作最大合力,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3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