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410610019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9-10 16:48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函〔2024〕96号
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0641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贺鉴委员: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提案办理要求,您提出的《关于整顿云南省白酒市场,打造龙头企业的提案》(第0641号)由我单位主办,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研讨会对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提案答复核实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多次主动与贺鉴委员电话沟通有关建议方面的问题,经沟通交流后,双方达成一致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全面整顿白酒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秩序。二是加强生产、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监管和处罚力度。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控制不合规的散装白酒上市流通。四是严格税收管理。五是加快云南省白酒行业的整合。六是政府政策支持,打造一批龙头企业。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全面整顿白酒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秩序。
为了防范化解散装白酒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散装白酒质量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制定了《云南省散装白酒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云市监办发〔2023〕12号)。通过三年提升行动,到2025年,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散装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进一步规范,白酒质量进一步提升,持续推动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散装白酒经营者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标签标识制度进一步落实,杜绝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坚决取缔散装白酒无证经营者。2023年散装白酒监督抽检共完成2030批次监督抽检任务,合格率达到98.23%,较2022年提升了1.49%。散装白酒科普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公众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最大限度遏制因散装白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加强生产、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监管和处罚力度。
1.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散装白酒科普知识宣传,借助赶集、宴请、聚会等渠道,通过画册、短视频等媒介,采取发布宣传通告、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普及散装白酒安全知识,让广大白酒消费者正确选购和饮用白酒。同时抓住春节、中秋等节假日重要节点,发布散装白酒消费安全提醒,提升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2.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对违法行为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发现未经登记备案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上市销售散装白酒行为的,按无证生产行为,坚决取缔。发现散装白酒经营者销售使用无标识、标识信息不全散装白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发现用工业酒精和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彻底斩断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黑色利益链条。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控制不合规的散装白酒上市流通。
1.着力提升生产加工水平。督促散装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白酒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一是加强对原料的进货查验和储存管理。采购原料要查验相关检测报告,或主动对原料进行送检。二是严格生产加工规范要求,禁止采用固态法之外的方法生产白酒,禁止使用粮谷类之外的原辅材料。三是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白酒蒸馏过程中、输送及存贮过程中不得使用塑料管及塑料桶接、装白酒,防止生产加工过程中塑化剂迁移,确保白酒中塑化剂不超标。严格把控“掐头去尾”工艺要求,防范散白酒特别是荞酒中甲醇超标,同时,进一步改进生产加工工艺,防范白酒品质要求不达标。四是严禁超范围、超限量添加使用甜味剂、标签标识缺失或不规范和采购原酒销售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禁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五是鼓励小作坊进入集中园区,实现统一监管,统一出厂检验;鼓励具备一定实力的小作坊通过提升改造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白酒生产加工标准化和规模化。
2.着力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督促散装白酒销售者,一是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散装白酒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二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肃查处销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
3.大力消除餐饮风险隐患。加大餐饮环节使用散装白酒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是加强醇基燃料使用管理。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专人管理、定点存放,进行明显标识(粘贴标签和掺入颜料),严禁醇基燃料与食品及原辅料混存混放,防止误饮误用。二是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索取供货方资质证照、白酒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文件,并如实登记白酒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三是加强泡制酒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泡制酒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禁止销售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中药材作为泡制物质的泡制酒。四是规范农村集体聚餐使用酒类的台账记录,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用于聚餐饮用。
4.着力规范标签标识。督促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严格规范标签标识,标明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成分或者配料表、酒精度等信息并在白酒包装物或者销售容器上粘贴,未粘贴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不得上市销售。白酒经营者禁止销售未粘贴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销售的散装白酒必须与标签标识内容相一致。
5.健全完善追溯体系。指导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进一步健全完善追溯体系,实现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环节信息化可追溯,解决白酒生产经营环节追溯信息记录不全、保存不易等难题。
(四)严格税收管理。
根据全国酒类产能分布来看,云南不属于酒类主产地。一是从消费税政策来看。酒类消费税在生产环节一次征收,故产于省外在云南进行终端消费的酒产品,不在云南缴纳消费税。二是从增值税政策来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酒类商品适用13%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9号),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收入10万元(含)以内,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不断释放税收红利,大力扶持白酒行业发展。
(五)加快云南省白酒行业的整合。
《云南省“十四五”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将酒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产业,明确提出提速发展小曲清香型及浓香型白酒,创新发展果酒及功能酒,稳步发展啤酒,提质发展中高档葡萄酒。突出做好“云酒”与“云花”“云药”“云果”的结合文章,以健康养生为基本内涵,挖掘民间验方,发展定位中高端市场的果酒、功能酒等特色酒品。2023年12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了《云南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行动方案》,把酿酒产业作为发展重点,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六)政府政策支持,打造一批龙头企业。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云南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行动方案》,聚焦云南具有领先优势、比较优势和资源优势的地方特色食品,着力构建“10+N”特色食品产业体系,把云酒产业作为10大重点产业之一加以推动,加快实施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行动,完善省、州(市)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云酒产业做大做强。二是持续加大财政资金对白酒产业的支持力度。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酒产业项目5个、资金858万元,包括帝亚吉欧酒业(大理)有限公司-洱源威士忌生产及游客体验中心一期建设项目、云南丘北普者黑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丘北县年产6000吨白酒灌装生产线迁建项目、曲靖酝香逸酒业有限公司-600吨/年白酒生产线加工项目等项目。三是坚持内培外引,做大产业规模。支持骨干酒企发展壮大,不断提升醉明月、鹤庆乾、普者黑、玉林泉、兰益松、茅粮、君和等企业品牌影响力、竞争力。2023年,举办了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绿色食品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洽谈活动,吸引优质企业到云南投资布局,达成了一批签约项目。腾冲云台酒业中高端白酒灌装及存储项目、威信县晨曦酒产业项目等一批项目加快实施,白酒产业新的增量正加快形成。四是支持云酒企业和品牌发展。2018年—2022年,连续5年开展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获得支持。举办了"吃货节"优质食品促生产、助消费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云南美好生活”2023电商直播节以及食品工业“三品”成果展等大型活动,全方位向社会推介云酒品牌,助力酒企拓展市场。
四、下一步工作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原料供应商审核以及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白酒生产经营者严格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广播、电视等渠道,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白酒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三)强化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为抓手,持续加大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白酒生产经营风险问题认真组织排查,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充分运用监管结果、投诉举报、案件移送等线索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对白酒行业税收监管,不断加强对白酒行业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全力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联手开展品牌推广,提高自主品牌企业在国内外重大展会中的参展比重。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模式,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的品牌合作,提升“云酒”品牌竞争力。发挥好有关专项资金投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通过资金注入、品牌运作、 技术输出等方式,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推动企业向多元化、集团化迈进。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