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61000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6-28 09:07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195号加大医疗美容人才培养和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的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徐中选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医疗美容人才培养和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的建议》(人大提案第0195号)已交我局协助贵单位研究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
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美容人才培养和医疗美容市场环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医疗美容人才培养机构和医疗美容机构办理登记注册提供便利服务,推动医疗美容人才培养机构和医疗美容机构注册登记、注销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医疗美容人才培养机构和医疗美容机构发展。截至目前,我省登记在册经营
范围内含有医疗美容教育及培训的机构3家,含有医疗美容的机
构211家。
二、加强市场主体及企业信用监管
强化医疗美容人才培养机构和医疗美容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抽查对医疗美容培训机构及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在医疗美容人才培养和医疗美容市场管理工作中推行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市场监管整治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加强产品质量及广告监管
对在我省范围内生产销售的医疗美容产品是否存在商标侵权、“三无”及过期变质等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正确引导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重点打击各类医疗美容培养和医疗美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严查有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现违法线索的,及时进行查处。
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将原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实现全省“一号对外”,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受理处理医疗美容投诉举报,对投诉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诉转案”。同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对医疗美容市场突发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适时监控和动态预警,提高监管、维权针对性。
五、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交流,建立健
全部门联合执法协调 沟通机制,尽职履责,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开展医疗美容人才培养和医疗美容市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经营主体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