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610003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7-29 08:58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11号呼吁
尽早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了本此会议的12件重点建议,其中由沙丹等5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呼吁尽早出台<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第0211号),交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司法厅研究办理。接到建议办理任务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通知》(云政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61号)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四个一”的办理工作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协商、认真研究、细致答复,完成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就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细化建议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是政府依法履职、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反映出电梯运行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我省电梯保有量也迅猛增长,截至2019年二季度,全省共有在用电梯 109142台。虽然我省在电梯的运行方面还没有出现大的安全事故,但在电梯的运行、管理和使用的水平与全国先进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原因之一是缺乏电梯运行管理方面的规则,包括国家层面,也还没有出台电梯安全管理方面专门的法律规范。沙丹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呼吁尽早出台<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反应了群众的呼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二、严格办理程序,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
(一)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省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制定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0211号建议办理方案》,并呈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抄送相关人大代表。方案结合省市场监管局今年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明确了建议办理的“时间表”“施工图”。此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督办单位、协办单位、人大代表的意见。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的主体责任“五级责任制”,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直接领办0211号建议的办理任务,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成立了“第0211号建议办理工作小组”,细化相关处室的责任,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建议办理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为了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融入到已开展的《云南省电梯安全规定(草案)》立法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挖掘和汲取建议中的有益意见建议,力求通过办理此件建议,推动我省电梯立法工作。2019年6月5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邀请省人大代表深入到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和润城一期住宅小区实地调研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对住宅小区较为突出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收支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电梯日常管理情况等进行了重点调研,街道办事处、小区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人员、基层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在云南省电梯安全立法中,对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的收支管理、相关的管理责任、加强对电梯使用人员的教育等问题进一步加以强化或规范,以减少住宅小区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并保证电梯在出现安全隐患时能够落实整改资金。
(三)加强沟通互动,认真开展面商。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深度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在充分协商中推进“提”“办”“督”多方良性互动、达成共识,提高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满意度。2019年6月5日下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面商会议,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相关领导和同志受邀参加面商会。面商会上,人大代表对省市场监管局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刘惠民副主任对此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加快云南省电梯安全立法进程,尽快出台省政府规章,经过实践后力争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将省政府规章上升为云南省地方性法规,以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规范答复工作,力求人大代表满意。2019年6月13日,省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调研、协商满意、严格审核的基础上,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答复,并将书面答复意见报送给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办公厅。我们认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我省电梯安全监管的立法工作很有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已采纳了该建议。2019年的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将《云南省电梯安全规定》列入“力争年内完成的省政府规章项目”。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开展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