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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100013020211号呼吁尽早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答复意见的函(2019年7月31日发布)

云市监函〔2019123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100013020211

呼吁尽早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沙丹、杨俊梅、王莲丽、黄晓晖、余雷代表:

首先感谢沙丹等5位省人大代表对我省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11号《呼吁尽早出台<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被列为今年重点办理和督办建议,交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司法厅研究办理。接到《建议》办理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直接领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法工委请示衔接,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全程督促指导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按照四个一工作制度,深入调研、充分协商、认真办理。现就建议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一、加快我省电梯安全地方立法确有必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电梯保有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近三年的年均增速均在17%以上,现全省在用电梯数量已超过10万台。其中,乘客电梯占保有电梯总数的99.76%。近年来,省外一些地方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电梯安全运行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电梯安全相关的立法工作也成为各地地方立法的重点。截止20194月,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实施了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

目前,我省的电梯安全管理中确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通过立法予以破解:一是部分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电梯运行安全责任不落实,物业管理企业与小区业主纠纷多;二是存在行政监管代替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电梯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四是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和虚假维保问题突出;五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六是电梯安全责任各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意识不强;七是电梯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八是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成果未能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得到充分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做好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原则,且多表现为技术性规范,现有的监管力量和方法也难以适应日益严峻和繁重的电梯安全管理需要。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或减少电梯安全事故,迫切需要结合我省实际,通过立法来管控电梯安全风险,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沙丹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呼吁尽早出台<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反应了群众的呼声,非常及时,对我省电梯安全监管的立法工作很有指导意义,我局已采纳了该建议。

二、借力代表建议,力争年内出台我省的相关规定

电梯安全问题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也十分重视包括电梯安全监管在内的安全工作。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1636号),即提出我省要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制定《云南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列为第二类项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8号)也将制定《云南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纳入了我省十三五期间拟建立完善的地方法规体系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和省政府部署,原省质监局从2016年起即着手《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向省财政申请了电梯安全立法专项经费,成立了由单位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法规处、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等人员共同参与的起草小组,并聘请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立法的第三方研究机构参与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先后开展了立法前评估、编纂立法参阅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各地电梯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草拟形成《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省级各相关部门、各州质监局意见,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逐条修改完善,2018年底形成《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

鉴于我省电梯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健全,而电梯保有量又增长迅猛,电梯安全管理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的实际,为了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相关的制度规范管控电梯安全风险,省政府决定先制定省政府规章即《云南省电梯安全规定》,待省政府规章实施一段时间,积累一定实践经验后,再及时将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2019年的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将《云南省电梯安全规定》列入力争年内完成的省政府规章项目

目前,我局正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开展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云南省电梯安全规定》有望在今年内颁布实施。我们将借此次省人大代表建议的东风,加快推进立法进度,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向人大代表交一份答卷,向全省人民交一份答卷。

再次衷心感谢沙丹等5位代表对我省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并予以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建议。顺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