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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JY1000130200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建议答复意见的函(2019年7月31日发布)

云市监函〔2019109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JY100013020028号关于

进一步规范我省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高筱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云南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第0028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建议》,已交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您的《建议》对我省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分析,指出了当前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价格虚高、虚假宣传、经营地点不固定、假冒伪劣的保健品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等问题较为突出,并就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中肯且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这充分反映了您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心,体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接受《建议》办理任务后,省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征求省公安厅和省卫生健康委意见,并组织相关处室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推动落实。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4月,全省共有保健食品注册批准文号194个,取得保健食品备案号9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类别)获证企业46户,生产保健食品品种100个,分布在全省11个州市。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监管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中具有保健功能的特殊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

)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市场中涉及保健的各种乱象2019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联合12个部委在全国各地同步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我省也及时下发了相关文件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省市场监管局谈了省内直销(申请直销)企业、云南广电网络集团公司、云南广播电视台生活资讯频道,云南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7家企业开展座谈。

百日行动开展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324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6896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5096个,检查保健类店铺21883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7367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850次,开展宣传活动2375次,开展协作执法603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2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9101万元,清理虚假信息(网络)101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54件,罚没收入242万余元。“保健”市场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发挥职能职责,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案件查处力度以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和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行为为重点,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办文山七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地理标志和虚假宣传案。此案因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201934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罪和虚假广告(欺诈罪)立案省公安厅积极参与“利剑”“云雀”、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危害民生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农资等违法犯罪。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相关刑事案件3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8人。省卫生和健康委在2018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341家,查处非法行医案件数858件,罚没款共计306.9万元,取缔757家,吊销《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7家,吊销职业证书1人,移送公安机关非法行医案件55件;并将云南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与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相结合,持续加大对保健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强化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针对保健食品出现问题,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对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取缔整治违规企业。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依法从严审批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省、州市两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对新建、生产许可条件变更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提高对未有效履行报告制度企业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开展线上保健市场的定向监测工作以淘宝、天猫、京东平台上我省保健食品有关网店为主要对象,通过人工浏览网店及有关商品宣传页面方式,检查网店是否存在未亮照亮标或宣传内容含有夸大性医疗功效表述等违法行为。通过网络监测,发现问题线索9条,已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处理2条。

整合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一是原工商12315、原质监12365、原食药12331、原知识产权12330、原物价12358投诉举报电话整合到12315热线,形成统一集中受理、分派督办各类消费投诉举报,为老年人保健品投诉提供便捷高效的处理渠道。二是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力度,对违法企业信息及时录入公示平台,拓展公示渠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强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开展护老科普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护老行动播放科普视频,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宣传保健品违法行为的常见方式及防范措施,剖析保健品虚假宣传的社会危害提高老年群众科学养生保健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充分依托中央驻滇媒体、省级媒体及各种音频、视频、互联网融媒体平台不定期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常识,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和引导消费者科学认识保健品,强对保健食品的了解,理性购买保健食品。三是及时宣传曝光销售保健食品违法经营主体。发挥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合办的《天天315》节目、与《云南经济日报》市场监管在线云南市场监管手机报的作用,及时曝光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主体及以诱骗中老年人为主的会销行为。

、下一步打算

(一)依法行政,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组织开展线索排查,深入企业开展摸底排查,从实从细分析研判相关线索,重视各类线索中关于保健品问题的处理二是对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行业和领域,严密管控和监管执法,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采取实地监督。对涉及“保健”的案件,从严从重处理,打准打狠,打出成效;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查处一批案件,达到震慑一些行为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加大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力度,充分运用网络监测手段对违法广告信息进行监测,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等媒介为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商品广告未经审批、未严格按照审批文件发布的行为,严厉查处广告内容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二)强化沟通,形成整治合力

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协调力度提升监管效率,共享案件信息,严防违法分子“躲风头”后“伺机行动”,再次扰乱市场秩序、行业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权限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行政约谈、提醒告诫和信用惩戒等多种手段,真正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抓好宣传和科普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新闻媒体在舆论宣传、价值引导和震慑违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保健”市场整治工作宣传,通过网络、报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介,共同建立健康科普和普法长效机制,指导民众科学理性消费,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及时曝光违法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辖区内电商平台的指导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指导规范辖区内电商平台经营行为,督促平台和重点自营网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内商家或供货商入驻审查和登记制度,通过平台和重点自营网站自我管控,逐步提升线上保健市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原则,统筹部署网剑行动。针对网络市场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合同条款侵权、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网络保健品市场监管监测力度。

(五)加强分析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收集梳理涉及“保健”乱象的案件情况,对引发乱象的隐患和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指导和促进行业发展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健康养生的高层次、多元化需求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履职尽责,加强市场监管,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