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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203号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提案答复意见的函(2019年7月31日)

                                   云市监函〔201984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云南省

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203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唐新民、张树学委员:

两位委员提出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203号提案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的建议,已交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研究办理。

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已经成为当下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向之一, 对于提高政府工作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两位委员关于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的建议,提高政务信息数据质量,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接到提案交办任务后,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由刘光宇副局长率队,针对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重点向省政务服务局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积极会同各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云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2016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针对当前全国在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制度缺位,不敢共享”“认识不足,不愿共享”“环境滞后,不会共享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建设,明确了政府各部门间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动部门间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总体目标。为切实推动此项工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提出了推进整合,设施共建,促进共享、推进开放、强化协同等具体工作措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业、信息孤岛问题。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部署,省人民政府20171222日印发了《云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83号),从整体上明确了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的目的、适用范围,规范了政务信息资源内容,确定了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实施主体及工作开展原则导向,改变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无据可依的历史。为打破我省政务系统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现象,提供了有效地政策支撑。20188月,省发改委又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方案》(云发改高技﹝2018504号),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目前共有84家省级政务务部门提供非涉密目录3042条,涵盖信息23596项。各州(市)也陆续开展了目录编制工作,绝大部分州市已完成编目工作,并接入省级目录系统。

二、工作措施

针对两位委员提出的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明确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获取方式、法定提供部门、提供条件等,便于省级各部门参照建立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共享水平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发改委、省网信办、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将继续按照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落实、强化评价考核、加强审计监督、优化建设模式、建立备案制度、加强安全保障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共享信息采集标准不一、解释不一、内容不一、获取困难、重复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给予的关注。希望今后两位委员一如既往对政府工作给予关心,并按职责予以监督指导。顺祝两位委员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