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610010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7-31 10:44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函〔2019〕84号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云南省
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203号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唐新民、张树学委员:
两位委员提出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203号提案《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的建议》,已交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研究办理。
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已经成为当下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向之一, 对于提高政府工作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两位委员关于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的建议,对我省提高政务信息数据质量,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接到提案交办任务后,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由刘光宇副局长率队,针对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重点向省政务服务局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积极会同各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云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2016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针对当前全国在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制度缺位,不敢共享”“认识不足,不愿共享”“环境滞后,不会共享”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建设,明确了政府各部门间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动部门间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总体目标。为切实推动此项工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提出了推进整合,设施共建,促进共享、推进开放、强化协同等具体工作措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业、信息孤岛”问题。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部署,省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2日印发了《云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83号),从整体上明确了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的目的、适用范围,规范了政务信息资源内容,确定了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实施主体及工作开展原则导向,改变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无据可依”的历史。为打破我省政务系统“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提供了有效地政策支撑。2018年8月,省发改委又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方案》(云发改高技﹝2018﹞504号),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目前共有84家省级政务务部门提供非涉密目录3042条,涵盖信息23596项。各州(市)也陆续开展了目录编制工作,绝大部分州市已完成编目工作,并接入省级目录系统。
二、工作措施
针对两位委员提出的“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明确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获取方式、法定提供部门、提供条件等,便于省级各部门参照建立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共享参考目录,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共享水平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发改委、省网信办、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将继续按照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落实、强化评价考核、加强审计监督、优化建设模式、建立备案制度、加强安全保障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共享信息采集标准不一、解释不一、内容不一、获取困难、重复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给予的关注。希望今后两位委员一如既往对政府工作给予关心,并按职责予以监督指导。顺祝两位委员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