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610024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8-05 17:19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函〔2019〕104号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789号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人大立法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戴信鑫委员:
您和雷坚、曾淑平、韩润生、赖庆奎、杨林波、黄思玉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789号《为确保云南经济稳健发展首先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人大立法提案》,已交由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
几位委员的提案,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我省商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确保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组织相关处室认真调查研究,认真抓好落实。现就办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云南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市场监管工作扎实有效,促进了云南经济的稳健发展。一是扎实开展了“质量卫士”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各级职能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城乡结合部组织开展了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等重点产品的秋季执法打假行动,系统清查、严厉打击使用废旧衣物、工业废料、医用废料、殡葬用品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劣质絮用纤维,打碎后经过漂白处理制成的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黑心棉”原料及制品等违法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部署开展了“质检利剑”行动。重点突出民生产品,有重点地对儿童玩具、家用和商用燃气灶、家具等重点消费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查或风险监测。广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30起,查获农资案件货值1085.06万元,为农业生产减少损失近100万元。组织开展建材产品打假行动,对热轧带肋钢筋(钢坯)、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等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查和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以“瘦身钢筋”、防水卷材、装饰装修材料、墙体材料等为重点,严查无证生产和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建材产品行为,严厉打击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行为。集中整治汽车及汽配市场假冒伪劣问题,严查无证生产、无强制认证等质量违法行为,促进了汽配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开展成品油和车用汽柴油打假行动, 打击汽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用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掺杂掺假、虚高标号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383起。三是以政府为主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抓好建筑用砖重点产品区域整治。经过治理,我省建筑用砖生产企业数精减至35家,其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从55家减少到20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从1家发展到15家,《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获证企业从一家没有发展到现在的4家,促进了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发展。四是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溯源”专项行动,全年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案件472件,案值724.91万元。五是突出互联网、农村市场等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商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下移监管重心、深化部门和区域间执法协作,认真开展节假日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六是继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全年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141件,案值277.4万元,罚款金额220.16万元。七是扎实开展网络市场监管网剑行动,整治各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和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全年共检查网站、网店37504个次,实地检查网络经营主体5509户次,共查处案件165件,罚没金额430万元。
假冒伪劣虽为公害,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既然是社会问题,就需要社会共治。目前,我国打假治劣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鉴于假冒伪劣问题涉及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涉及民事、行政、司法各个领域,问题主要是出在执行上,因此,国家此次机构改革,推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推行联合惩戒,就是要形成一个良好的有效机制。
二、关于“成立专门的假冒伪劣商品执法打假机构” 的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2018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2018年10月,中共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在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面,将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省商务厅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于2018年10月组建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省委编办也正在积极调研,拟重新构建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目前,不可能再成立专门的假冒伪劣商品执法打假机构。
三、关于“不断完善专门机构打假与协作打假相结合的新机制”的建议
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国家层面,国务院已专门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省级层面,我省也成立了相应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20多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领导我省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构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三局合一”后,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以及价监、知识产权的部分职能,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将由原来的“九龙治水”分段管理模式,转变为今后的“统一作战”综合监管模式。
四、关于“加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作为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各种形式加大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宣传教育。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依托中央驻滇媒体、省级媒体及各种融媒体平台不定期大力宣传国家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识假防骗知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宣传。充分利用每年国家开展的“知识产权宣传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知识产权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通过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形成全省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声势和局面,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三是及时宣传报道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合办的《天天315》节目,与《云南经济日报》合办的“市场监管在线”周刊和“云南市场监管手机报”的宣传平台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情况,实时曝光侵权、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我省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建议。顺祝各位委员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