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610026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10-21 10:28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
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有73件建议、提案交由省市场监管局承办,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有20件(主办3件、分办5件、协办12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有53件(主办12件、分办5件、会办36件,含省知识产权局承办2件)。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除两件重点建议JY10013020077号、JY00013020211号分别于2019年8月16日、6月13日答复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外,其余71件建议、提案均在5月底前按规定办复完毕,所有答复文件均按照代表、委员的公开意见进行了公开。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交由省市场监管局承办的73件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100%、依规定公开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系民生、关注民生的重要成果,是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要求的真实反映,凝聚了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智慧与心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集中各方智慧、改进政府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它作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与监督,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当作新成立的市场监管局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提升能力、促进发展的重点工作,融入市场监管工作全局,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推进、强化督办。2019年4月2日,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建议、提案拟办意见,对高质量办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提出明确要求;4月4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翔同志主持召开交办会,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培训,将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责任明确到处室、压实到个人;5月23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同志主持召开局务会,逐一听取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相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交由省市场监管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为切实强化承办建议、提案的主体责任,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省局办公室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统筹协调机构,指定一名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拟办、交办、承办、督办、审核、答复”的程序和“及时、高效、准确、认真”的要求,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按照《规定》,在省人大、省政协召开建议和提案交办会之前,办公室便将拟由省市场监管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付各相关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充分听取办理意见和建议。在建议、提案正式交办后,省局办公室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所有由省市场监管局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研究,与所涉及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充分协商一致,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提交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再由省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交办培训会议,交由具体承办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明确具体办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办理。
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省局党组的办理要求,坚定人民立场,增强精品意识,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认真分析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意见建议,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有机结合、协调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灵活沟通协商,在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满意度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本处室和单位,以及具体承办人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
三、成效与不足
省市场监管局是整合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与不公平竞争等职能新成立的部门,交由省市场监局承办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涉及门类众多、领域广泛,主要集中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净化和规范市场、加强食品的重要消费品质量监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等众多方面。这73件建议和提案,每一件都是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在深入细致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的高质量的议案,集中反映了社会大众关切、聚焦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通过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和办理这些建议、提案,对新成立不久的市场监管局各方面的业务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推动、促进作用。
比如,在办理王宏委员提出的第120200410号提案《关于在我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案》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在前期反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5月20日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翔同志召集省局各有关处室,邀请王宏委员以及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云南银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省食品安全协会有关领导、负责同志和中国人保财险云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云南分公司等众多保险公司代表到省市场监管局进行座谈。承办处室向政协委员、参会代表汇报省市场监管局在发挥职能作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共商探索建立指导性投保机制,破解应对食品安全风险工作难题的有效措施。通过卓有成效的沟通协调,一方面较好地宣传了工作,赢得了提案者的理解和支持,王宏委员表示,对省市场监管局的提案办理工作“十分满意”;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促使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更加有效、机制更加完善。
又比如,通过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办理第120200298号《关于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提案》、第120200573号《关于进一步构建亲而有为政商关系的提案》、 第120200785号《关于尽快制定出台<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等一批提案,省市场监管局经过广泛调查,认真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动”“公平竞争守护行动”“企业权益保护行动”“企业发展助推行动”“企业服务增效行动”“监管执法创新行动”六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建立并进一步优化了省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台账清单,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打下了良好基础。
再比如,在办理红河州代表团高筱芳代表第00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建议》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与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会办单位沟通协调,结合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认真落实建议中的工作意见,今年1~9月份全省共开展协作执法603次、立案查处“保健”市场各类违法案件354件、开展宣传活动2375场(次),初步建立起了监管长效机制,“保健”市场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民建云南省委所提的第120200403号《关于加大云南省专利工作力度提升专利质量的提案》过程中,通过深入到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调研,与民建云南省委赵增昆副秘书长等委员深入沟通协商,进一步厘清了云南创新主体专利意识、产学研创新资源对接、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围绕知识产权新定位、新职能,以问题为导向,突出专利提质量、商标创品牌、地理标志扩影响等方面,拟定了工作计划,列出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工程等七项重点工作措施,为顺利完成云南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推动云南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在办理民盟夏静委员提出的第120200536号提案《关于设立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建议》过程中,在与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科学技术厅、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省局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方涛同志带队上门面商,达成了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引导、支持社会资本设立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私募基金,以及各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争取将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纳入云南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云南生物医药大健康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金等一致意见。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一旦正式运营,将对进一步释放知识产权价值,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省市场监管局刚刚成立,尚处于体系重构、机制创新、流程再造、能力提升、文化塑造的初期,虽然基本完成了机构、人员的物理整合,但还没真正实现职能和业务的化学融合,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过程中也存在亟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不健全,办理的程序和机制还需要结合工作实际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二是个别处室和工作人员站位不高,对建议、提案理解不够透彻,办理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认真研究、采纳、办理和答复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既是政府部门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更是我们汇聚众智、关注民生、依法行政,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后,省市场监管局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查找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工作落实的“利器”,紧紧围绕落实率、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四个100%”的目标,认真总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改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办理质量,着力解决好反映突出的市场监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在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此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