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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18年云南省童车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通报

2018年云南省童车产品

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童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儿童人身安全,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童车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工作,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抽样、检验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童车,涵盖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等类。童车作为儿童用品的其中一部分,消费市场大,使用群体为12岁以下儿童,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儿童的身体安全和消费者财产安全。童车产品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每年都有不同类型的童车产品投放市场,对童车质量的监控也显得更为重要。

目前我国现行的童车安全标准主要有四个,分别是: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

二、监测基本情况

此次风险预警监测抽样严格按照“双随机”工作原则,在流通领域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抽取同一企业、同一品牌、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抽取样品数量。从同一批次产品中抽取2辆样品,其中1辆为检验样品,1辆为备用样品。检验依据主要是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项目主要是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木制部件、危险夹缝及孔开口和使用说明、标识等安全性指标。

三、消费提示

(一)选购儿童推车时,要查看整车的结构牢固性,推车的锁紧机构和保险装置要齐全和可靠;推车上围离座垫的高度要合适,肩带、腰带、胯带、带扣、安全带等装置要牢固可靠。

(二)选购婴儿学步车时应注意其折叠锁定机构应牢固可靠,并需要两个连续的动作才能释放该机构;学步车的座兜高度应合适,其底部距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160 mm,以保证在使用中儿童的脚部及关节不会因为腿部长时间的弯曲而导致损伤;应检查学步车的脚轮安装后应在一个平面上,使用中均应灵活转动;可以选购带有辅助固定装置的学步车,在需要时能够防止学步车移动,方便照顾儿童,但应注意学步车的脚轮不应带有刹车装置,以防使用中出现意外。

(三)选购儿童三轮车时,选购要注意在把手及座位之间的区域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伤害的凸起;车体上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伤害的挤夹点;任何可能触及的活动部位上或活动部位之间的孔隙均应小于5 mm或大于12 mm,以防小孩夹伤手指;带有辅助推杆的三轮车在购买时应认真检查,如发现辅助推杆有安装不牢固或材质较薄等情况,应慎重购买;三轮车的脚蹬最低处离地不应小于40 mm,避免儿童在骑行中脚部容易碰地导致受伤;此外三轮车的靠背应安装牢固,可以用手试拉靠背,不应发生脱落的情况。

(四)选购儿童自行车时应特别注意平衡轮支架的强度,以及平衡轮距轮胎中线的距离应大于175 mm,才能在需要时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儿童自行车的链罩是必不可少的,无论何种链罩,都要能使儿童不能轻易碰到链条为好,以防儿童将手指伸入其中受到伤害。儿童自行车手闸的闸把尺寸也是很重要的项目,其尺寸不宜过大,否则将影响到刹车的操作。

(五)市场上部分童车用塑料袋包装,儿童可能会将塑料袋当作玩具。在拆开包装袋后,应及时将塑料袋破坏后丢弃,严禁给儿童玩耍,避免造成窒息。

(六)童车使用前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要按照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检查和使用。购买前要检查产品是否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制造商名称和地址、适用年龄范围、承载重量、安全警示信息、安装使用说明等内容,其中适用年龄范围、承载重量和安装使用说明对消费者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