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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和《关于反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初审结果及有关工作的函》,经全国食品安全工作表彰工作小组审议,云南省6个先进集体、11名先进个人通过初审,作为推荐对象。名单如下:

一、初审通过集体(6个)

云南省教育厅学校保卫后勤处

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

昆明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二、初审通过个人(11人)

项良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会政法委员会综治督导处四级调研员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药品工业处三级主任科员

赵荣全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一处一级主任科员

魏国平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二级主任科员

    云南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四级调研员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东霞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工程师

杨顺琼   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方玉锦   云南省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戎加富   云南双江勐库茶叶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

张怀忠   云南食品安全管理滇西学院(大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过初审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1221日至25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871-68571910

电子邮箱:ynssab@163.com

邮政编码:650228

 

 

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