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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省生产文山三七、保山小粒咖啡产品的6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和变更事项,经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经我局终审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