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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标准化

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云南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州(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办发〔20201号)、《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云财建〔2010147),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分别简称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服务促进标准化工作为导向,通过开展“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提高我省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的标准化水平,激励广大标准化科研机构和标准化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不断创新,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成立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和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审核推荐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研究提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规则等相关政策制度建议,承办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为保证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各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联合成立相应评选推荐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奖项设置

“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设标准项目奖和单位奖,总奖项不超过20个。

四、表彰范围

本届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聚焦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表彰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和单位。标准项目奖重点表彰有效支撑我省“绿色食品牌”“绿色能源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八大重点产业”实施、促进科技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标准项目。单位奖重点表彰在标准科研、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参加评选。

五、评选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起草的、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下列标准:国家标准,在国家标准委备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由我省相关组织机构牵头起草,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国际标准。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720日。被推荐的标准项目应当为单项标准(含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已获得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单位奖

单位奖的表彰对象是:在我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云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评单位奖的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计划,在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中贡献突出,有效促进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

2.科学运用标准化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创新性成果;

3.注重标准化人才培养,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4.在标准化科研、标准化教育、标准制修订、标准推广实施和国际标准化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性成果,贡献突出;

5.已获得上一届单位奖的单位,不得再次参评。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分别在所在单位、州(市)、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

(一)奖项申报

单位奖由参评组织机构申报,标准项目奖由参评标准项目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申报,第一起草单位做出书面声明放弃申报的,可由第二起草单位申报,并依次类推。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通过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amr.yn.gov.cn/webportal1/),登录云南省标准化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相关材料

(二)评选推荐

评选推荐单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评选推荐机构)负责对申报项目、单位的条件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本地区推荐对象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管理权限,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意见;对企业还应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意见,民营企业还应征求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社会团体还应征求民政部门意见,涉外企业还应征求国家安全部门意见。推荐单位还应根据需要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推荐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研究提出推荐意见,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应用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172.28.129.42/gsyth/esf/portal/index.do#),登录云南省标准化业务服务系统,在线提交推荐材料,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推荐工作流程详见《2022年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附件2),申报推荐时间截止2022831日,纸件材料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邮编:650228

(三)初审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差额提出各等级标准项目奖和单位奖候选建议名单,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反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评选推荐机构。推荐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审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形成标准项目奖和单位奖拟表彰名单,提请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表彰项目和单位有异议的,须以真实身份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由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作出表彰决定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名单,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名义,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单位颁发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单位奖)证书,对评选出的项目承担单位颁发“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评选表彰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树立鲜明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要围绕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确保被表彰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得到社会公认,切实起到引领和导向作用。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准备推荐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强化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表彰的标准项目和单位有异议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梅,电话:0871-6321556918987168867

李朝伦,电话:0871-63618522

(二)系统技术支持

蓉,电话:18487178421

朱秀娟,电话:13759409936

QQ咨询群号:668044050

 

附件:1.2022年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22云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721


附件1

2022年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组长: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李玉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 

崔晓云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处长

李维高  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

   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

   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李玉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 

崔晓云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处长

成员:蔡丽萍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副处长

钟卫其  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李朝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三级调研员

      邹学坤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一级主任科员

 

附件2

2022云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申报和推指南

 

为做好2022云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通过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amr.yn.gov.cn/webportal1/,登录“云南省标准化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注册后,填写有关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推荐单位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标准项目奖的申报内容包括标准基本信息、申报项目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知识产权情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附件清单、上传的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意见。

单位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申报单位主要业绩、受表彰奖励情况、附件清单、上传的各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位公示

申报单位下载打印服务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提交申报材料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通过服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2.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

三、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应用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172.28.129.42/gsyth/esf/portal/index.do#),登录云南省标准化业务服务系统,进行审核推荐。

    (一)审核

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应当符合《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和开展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

2.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应当与书面材料一致;

3.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清晰,且符合公示要求;

4.参评单位奖的单位,近5年应当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推荐

推荐单位应当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各奖项推荐工作,按要求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各奖项推荐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提交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应用一体化平台提交推荐材料(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并以推荐函的形式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和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函(模板见附表);

2.申报单位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

3.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