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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政策实施及相关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知办发运字〔202321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办法(试行)》(市监规20241等文件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2310月至20246月期间,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取得银行贷款且仍在贷款合同期内的企业,可申请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法律纠纷,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合理

(二)企业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无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签订,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等法定手续,获得银行贷款。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填写申请表附件),并附相关材料纸件和电子件,经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后,2024929日前,提交省市场监管局。

(二)形式审查。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企业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专家评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单位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四)网上公示。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企业,按程序进行公示。

(五)项目确定。省市场监管局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补助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奖补申请表》

(二)申请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上一年度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说明等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融资贷款合同

(六)银行出具的放款凭证、还款计划或企业的付息凭证等相关证明

五、监督与管理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资金发放后,企业需按季度将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企业财务报表等信息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二)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指导与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取消其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王艳

 话:0871-64566854

 箱:986510536@qq.com

 

附件: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奖补申请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