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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国庆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国庆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

 

全省各相关经营者:

随着国庆假期的临近,旅游、餐饮、购物等多个领域将迎来消费高峰。为营造云南省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玩得开心、买得放心、游得舒心,现向全省从事旅游、餐饮、住宿服务、商品销售等广大经营者发出以下提醒:

一、严守法律法规。各经营单位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合理定价,诚信经营。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遵守标价规定。所有商品和服务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严禁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的旅游环境。

国庆节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