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0630071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9-19 16:27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 关于开展
第四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州(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点任务,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等13部门决定共同开展第四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赋能、个个精彩。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重点内容
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参照《第四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要活动》(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着重围绕以下5个方面开展“服务月”各项活动。
(一)突出政策宣贯,提升政策知晓率。把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为“服务月”活动重点,着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措施指导目录(2025版)》和各级各项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短视频、新媒体、网络直播、宣传册等载体,结合“三进经营主体”活动,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解答个体工商户遇到的政策难题。
(二)凝聚各方力量,提升群体满意度。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在流量扶持、费用减免、数字化赋能、贷款优惠、风险保障等方面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支持各级开展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持续完善“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相关政策信息,畅通人员招录、法律服务渠道,真正把“服务专区”打造成为政策“直通车”、惠企“服务站”、政企“连心桥”。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普及、产品推广、能力提升等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三)聚集重点群体,提高服务精准度。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办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便利,按规定在登记注册、创业补贴、税费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群体发展壮大,扎实做好2025年度认定工作,进一步优化认定流程,严把认定质量,推动“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有效落实,有力打造“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金字招牌”,持续扩大影响力。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跟进服务。
(四)丰富活动载体,拓展参与覆盖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作用,通过座谈访谈等形式,密切与个体工商户联系,推动解决个体工商户普遍反映的难点问题。各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会、用工招聘会、产品展销会、银商对接会、营销培训会等活动,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能力。筹划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风采巡礼活动,讲好个体工商户成长故事,坚定发展信心。
(五)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引领实效性。健全和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挂钩联系“小个专”基层党组织机制,发挥各级“小个专”党委、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指导帮扶。通过党建联建共建等方式,帮助个体工商户融入产业链、对接资金链、用好创新链。积极培树和大力宣传“党建强、发展强”的先进典型,启发和激励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以本通知确定的主要活动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内容,共同推进实施。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在活动开展中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活动开展与日常工作统筹结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以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问题为导向,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上,不得违背发展规律设置个体工商户或“个转企”增长数量、增速等指标。
(三)及时总结成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注意总结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收集提炼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并做好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
附件:第四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要活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四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要活动
一、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活动
(一)宣传解读,政策“个个”知晓。组织平台企业开展优惠政策宣讲、营销技能培训,帮助当地个体工商户提升线上经营能力,拓展优质产品销路。依托“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及时更新相关政策信息,提升政策知晓率。持续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方式将政策精准送达个体工商户。
(二)典型发布,举措“个个”惠及。征集“平台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典型案例,推出更多可感可及的支持举措,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征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品牌,树立品牌形象,凝聚发展合力。加强对各级“服务月”活动进展成效收集汇总,及时向总局报送,争取在总局官方网站和“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得到展示。建立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常态化机制,推动各地工作交流互鉴。
(三)风采展示,故事“个个”精彩。配合总局做好“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个体工商户人选代表典型宣讲工作。加大对“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等网站发布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创业奋斗、诚信经营、奉献社会等精彩故事的宣传推广,激发个体工商户内生动力。按总局要求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统一标识征集活动,增强身份认同感自豪感,更好发挥行业内示范带动作用。
(四)集成帮扶,服务“个个”所需。对个体工商户指导开展广告合规助企,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和能力。开展“2025年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组织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开放,开展检验检测咨询服务。推广公平竞争审查公益宣传片,促进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联系方式: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 0871—64568159
二、省发展改革委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集中梳理中央和全省惠企强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责任清单,对各政策中兑现事项的兑现要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兑现形式等信息逐一明确,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政务服务网、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方便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经营主体“一站式”便捷查询了解。摘编政策清单要点制成宣传手册,在政企沟通圆桌会议等活动上发放,扩大宣传。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处 0871—63113583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围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开展活动
联合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围绕政策惠企、环境活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法律护企等五个方面,组织服务资源进集群、进园区、进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切实帮助中小企业降本、增效、提质,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0871—63512704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围绕“就业创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开展活动
(一)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就业创业服务。依托全国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服务平台,为个体工商户用工招聘提供就业服务,开展重点帮扶。在开展金秋招聘月等“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时,鼓励专门设立个体工商户专场招聘,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用工支持。组织“源来好创业”创业资源对接活动,为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场地支持、融资对接等创业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二)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国务院同意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年底,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可参照实施。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指导各地全面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服务模式,通过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经营主体发放稳岗资金,推动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激励其稳定就业岗位。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共就业服务处 0871—67195853
五、省农业农村厅围绕“创新点燃乡创 产业赋能振兴”开展活动
积极组织遴选省内优秀农村创业项目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2025年农村创业项目大赛,培养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引导更多人才返乡创业。全国大赛围绕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设置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2个赛道。农产品加工赛道重点选拔以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为原料,应用新技术、推广新装备、开发新产品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创业项目。乡村休闲旅游赛道重点是选拔聚焦挖掘乡村绿水青山、田园景色、民俗风情、农家美食、乡土文化、传统建筑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民宿、农家乐、科普研学、运动康养、乡村露营等新业态,推动乡村资源有效转化、消费场景多元创新,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创业项目。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0871—65749808
六、省商务厅围绕“送政策、强信用、惠民生”开展活动
动员各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数字消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方面政策。组织诚信兴商活动,树立诚信兴商理念,宣传信用便民惠企、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成果成效。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商贸处 0871—63135107
七、省文化和旅游厅围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开展活动
组织各地及支持单位于国庆节前后,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旅消费活动和惠民措施,通过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更多需求,推动文旅消费惠企乐民,助力文旅相关个体工商户拓展销售渠道。
联系方式: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0871—63611537
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围绕“强化创业服务、挖掘培育典型”开展活动
(一)强化创业服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基础上,聚焦“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差异化需求,针对性开展创业服务。
(二)挖掘培育典型。指导各地深入挖掘一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好、美誉度高的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军创产品市场知名度。积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推荐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助力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发展。
联系方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 0871—63649157
九、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围绕“金融惠商户‘贷’动烟火气”开展活动
(一)加强银企对接力度。推广人民银行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央行信贷通),强化线上银企对接,开展线下实地走访,畅通前端获客、信用评价、授信审批服务链条,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和便利度。鼓励产品创新,推广随借随还类贷款产品,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力度,丰富个体工商户金融产品体系。
(二)做好金融服务宣传。发挥人民银行信贷市场服务平台优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线上查询获取各项金融惠企政策,确保各项金融助企纾困、支持发展的政策精准直达个体工商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发布多样化金融产品,针对个体工商户发布的融资需求,精准匹配合适的金融产品。
联系方式: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信贷政策管理处 0871—63212108
十、省税务局围绕“优化税费服务、促进健康发展”开展活动
(一)深化部门联动,赋能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涉税涉费事项跨部门协作机制,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范围,深入推进“个转企”、数据填报、参保缴费等跨部门税费事项的高效办理。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聚焦“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根据其不同发展阶段和个性化税费需求提供分型分类服务,鼓励引导其转型升级。
(二)细化要点辅导,引导合规经营。会同相关部门梳理个体工商户在办理业务、享受政策、履行义务等方面的合规性要求,通过发布合规经营指引、曝光违法违规案件等方式,帮助其有效掌握合规要求、准确适用政策。分型分类优化税费辅导要点,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重点加强易错事项等针对性辅导,对重点领域个体工商户强化风险提示提醒,增强合规经营能力。
(三)强化诉求响应,解决“急难愁盼”。进一步优化征纳互动服务,充分运用“问办协同”“远程虚拟窗口”等服务方式,及时解决个体工商户线上业务办理问题。依托各地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优势,深入了解重点行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的“急难愁盼”并及时优化服务举措。探索建立多部门诉求联动响应机制,高效响应个体工商户在办税缴费方面的税费诉求。
联系方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0871—63121689
十一、云南金融监管局围绕“纾困解难赋能、惠及千企万户”开展活动
(一)用足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鼓励区县工作机制组织委办局、乡镇、街道和工商联等基层组织,深入园区、社区、乡村,摸排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认真听取回应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银行机构选派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全面客观了解情况,主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价格适宜、条款易懂的金融产品,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二)有效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用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结果,强化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鼓励构建“信贷+”服务模式,结合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政策,提升信贷人员敢贷、愿贷积极性。
联系方式:云南金融监管局普惠金融处 0871—64620054
十二、省“小个专”及网约配送行业党委围绕“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活动
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广泛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诚信经营,增强个体工商户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发挥各级“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广泛开展“模范党员经营户”、“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加强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商户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培育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指导和帮扶。积极培树和大力宣传“党建强、发展强”的先进典型,启发和激励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
联系方式:省“小个专”及网约配送行业党委办公室 0871—64566828
十三、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围绕“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活动
(一)开展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开展2024—2025年度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通过活动,及时有效总结推广各地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形成可复制的服务模式,提升个私协会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能力水平,营造关心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良好氛围。
(二)开展“贷动百业万户”专项行动。组织各级个私协会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联合开展“贷动百业万户”专项行动。通过深入走访、逐户对接个体工商户金融需求,举办银企对接会、金融政策解读会、金融产品发布会等,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支持个体工商发展政策落地落实,提高个体工商户融资贷款可获得性,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联系方式: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秘书长 18987195612
抄送: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各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