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610630014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3-06 17:06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云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期间
住宿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住宿业经营者:
云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近期举行,为规范我省笔试期间住宿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及广大考生、家属合法价格权益,现对全省住宿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相关经营者应当在网络推销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宣传图片应与客房实际状况相符。如有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
三、不得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或者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在住宿预订平台或线下预订过程中虚假折价、减价或者虚假价格比较。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住宿服务变更或取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不得借机收取不合理费用。
四、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
五、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
六、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
对于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将高度关注考试期间全省住宿价格变化趋势,加强对住宿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