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610630018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6-03-12 发文字号:云市监通告〔2026〕2号 发布日期:2026-03-20 18:00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数据局
关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数据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
本通知所指电子证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制发的,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加具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版本证件、执照、证明批文等各类法定凭证,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可作为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参与招投标等活动的合法有效凭证。
二、电子证照申领及使用流程
(一)电子证照申领。各市场主体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和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免费申领电子证照。
(二)电子证照使用。各市场主体成功申领电子证照后,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证照信息展示、查询、下载打印。
自2026年3月23日起,新申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的企业将同步发放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各市场主体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电子证照,严禁伪造、篡改、冒用电子证照。在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
龚老师,0871—64566620;
云南省数据局云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沈老师,0871—68227195;
技术支持:肖老师,1848731995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数据局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