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10-11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超市检查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下基层宣讲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赴云南考察调研,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云南各族干部群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云南各族儿女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勇挑重担,苦干实干,奋力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着力点,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主体的发展培育工作,于2021月9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驶入“快车道”。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46.1万户、同比增长16.22%,超过“十三五”期间年均26.18万户净增数。其中,企业92.61万户,个体工商户346.7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71万户。
为了进一步落实《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集思广益,深入调研,针对实际情况,采取适宜之策,通过“四抓”手段,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培育工作。
大抓认识提升。市场主体承载着数亿人的就业创业梦想,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目前,“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理念深入人心,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的作用日益显现,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氛围更加浓厚。
大抓营商环境。牢牢抓住“放管服”这个关键,坚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出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诚信云南”品牌,让市场主体在良好营商环境的“阳光雨露”滋润下茁壮成长、枝繁叶茂。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凝心聚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尊商浓厚氛围,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营造安心发展的环境。通过有力举措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市场准入不断放宽,审批效率大幅提高,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大抓政策落实。制定出台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2”分领域的培育配套计划,全力推进“个转企”,支持推动一大批质量优、发展快、前景好、潜力足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结构、由弱转强。推行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有效实现“政策明”“能落地”“快兑现”。实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大抓创业就业。充分发挥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促进创业就业中的“大容器”作用,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以创业带动就业,以保市场主体稳定就业。
24条措施助企纾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今年6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和云南省药监局共同出台24条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措施,从优化登记审批服务、落实涉企收费政策、精准服务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秩序等4个方面施策,加大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为市场主体诞生提质增速。在自贸试验区推行企业登记确认制,在全省推广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快办”,扩大“集群注册”试点区域,继续提高登记注册效率,催生更多市场主体。落实歇业制度,降低企业存续成本。开展“一业一证”试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同办”。
为市场主体经营松绑减负。继续停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行政审批和计量强制检定费;继续免收防疫药品、防疫医疗器械注册费,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继续减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降低30%;严格执行国家专利收费减缴政策,减轻创新主体专利申请及维持负担;对承租省市场监管局和云南省药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每年减免3至6个月房租。
为市场主体发展出策出力。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帮助解决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品牌增值、质量提升;加大商标、专利等质押融资推广力度,助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市场主体主动修复信用,实行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对受疫情影响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企业,在企业履行相关义务后,尽快移出异常名录。
为市场主体壮大保驾护航。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健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对违法情节较轻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对首次发现的广告、食品标签标注、计量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制止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水电气暖公用事业单位等领域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严厉整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等市场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16条举措助个体工商户发展
为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相关部门出台《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
该方案整体谋划、精准施策,制定16条帮扶措施,进一步提振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更大力度、更精准度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进一步加大纾难解困力度,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助力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7+9”,全力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地落实。
“快”兑现,推进7个“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从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稳岗就业、以减房租为核心的降成本、拓展市场促消费、鼓励支持“双创”、融通协同发展等7个层面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实现“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
“准”惠及,加力9个纾困帮扶措施。立足个体工商户当前的困难问题和发展需求,对个体工商户面临的房租支出压力大、经营成本负担重、就业稳岗难、网络平台服务费用高、融资贷款难等突出问题,制定了精准有效的应对政策举措,覆盖资金支持、减税降费、房租减免、减轻社会保险负担、降低经营费用、金融支持、稳岗就业、创新创业、优化政务服务等9个方面。
严格按照扩展一批、延续一批、加力一批原则,做到中央和国务院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全面落实落细,立足云南实际情况,对部分政策适当加力,实现政策工具箱能用尽用。
落实预警、研判、应策、推动、问效制度,建设个体工商户培育监测平台,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旬督查、月小结”工作机制,实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推进促进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和“个转企”行动。
截至2022年6月,云南省实有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17.45%,占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的77.7%。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户带动就业2.68人,从业总人数为905.17万人。 (图片由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提供)
□本报记者 刘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