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局长信箱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媒体关注
云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口罩等价格行为
2020-01-23 10:55  来源:云南发布  浏览次数:

云南发布  2020.1.22

 

122日上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关注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价格的通知》。

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的保证供应和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价格波动情况。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内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召开提醒告诫会。要求参加会议的各相关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可处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积极组织货源 保障市场供应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积极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市场价格,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提醒告诫及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