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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第三号消费提示:选择正规渠道网购 保持科学理性消费
2020-04-15 17:19  来源:云南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09:24:40  来源: 云南网

  核心速读:

  ◆近期,云南省消费者有关微信购物方面起投诉,主要集中在:出售的商品质量不过关,微信付款后商家不发货,售后服务无保障。

  ◆省消费者协会提醒:选择可靠安全网络购物渠道;做到科学理性消费;保存好购物的相关证据。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先与卖家或购物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致电12315向经营者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协组织投诉。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购物成为很多消费者购物首选方式,实体店也纷纷“上线”交易,由于网络销售存在虚拟性、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网络购物纠纷时有发生。近日,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20年第三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繁多的网络购物渠道,请大家擦亮眼睛,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消费提示指出,近期,云南省消费者有关微信购物方面起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出售的商品质量不过关,微信付款后商家不发货,售后服务无保障。一些所谓的“微商”,并无实名认证、信用担保、实体店、营业执照、第三方交易平台、评价机制等,一旦出现纠纷,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风险和难度。

  消费提示表示,消费购物应选择可靠安全网络购物渠道。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信誉度高、具有完善的交易规则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专业购物网站及交易量大、好评度高的店铺进行网络购物。消费者如果是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而不要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切忌还未收到货就直接付款给对方。

  与此同时,消费者做到科学理性消费。疫情期间,消费者应保持科学、健康、理性的好习惯,按需网购商品和服务,不因商家低价促销或碍于朋友情面随意网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不因恐慌而过度盲目网购,大量囤积商品,群体不理智的消费行为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对市场也会造成冲击。

  消费提示还提醒,消费者购物要保存好购物的相关证据。对商家促销活动细则宣传页面、网购过程中聊天记录、商品(服务)订单详情、附有备注的转账(支付)记录等做好截屏,索要并保管好发票以确保售后服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先与卖家或购物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及时致电12315向经营者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协组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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