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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务会议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2年第11次局务会议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2

11次局务会议

 

20221227,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张锦林主持召开2022年第11次局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云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相关文件。

会议认为,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质量、价格监管,及时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请省药监局牵头,加强涉疫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涉疫药品、医疗用品质量安全。请省局价监处、省药监局密切关注重点防疫药品、医疗用品价格,从快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平稳转段和市场秩序稳定。 

会议研究审议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要求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进行备案,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并对《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进行了研究和审议。

省局领导,稽查员、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