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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原云南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关于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64号)要求,对照原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 3761207室,邮编:650028 ;电话:0871-64566263,传真:0871-63215515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原省质监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围绕质监工作职能,制定印发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质监局函〔2018131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在完善制度、拓展渠道、提升实效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推进原省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原省质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主要涉及人事信息、统计数据信息、政府采购以及质量监督与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其中:政策法规32条,政府文件57条,公示公告33条,财政公开51条,质量通报19条,其他各类质监业务信息10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下设局情简介、机构职能、公示公告、质量通报、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子栏目,公众可通过点击任意子栏目查阅原省质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另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下的依申请公开专栏,向原省质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至20181231日,原省质监局网站访问量已达656682人次。二是其他形式公开。加强与《云南日报》《中国质量报》《云南政协报》和云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沟通联系,丰富原省质监局信息公开形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原省质监局认真按照《分工方案》《工作要点》所列的工作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信息公开。

(一)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对全省工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的同时强化信息公开。先后对2017年开展的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情况、汽车制动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卫生纸、纸巾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无线路由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情况、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机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橡胶止水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建筑用砌墙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2018年开展的汽车制动软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情况、汽车离合器面片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水泥包装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及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果蔬清洗剂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重点用能单位煤炭低位发热量填报数据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等19种质量考核产品抽查情况在原省质监局网站进行原文公开。

(二)推进质量提升、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信息公开。一是2018年发布地方标准50项,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有效地方标准956项,覆盖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态文明、社会事业等领域。建立了烟草、花卉、林业、咖啡、桑蚕、橡胶、食用菌、木本油料、香料油、马铃薯等具有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技术标准体系。二是对执法打假政策法规和查办的案件及时予以公开。印发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实施细则(暂行)》,在网站公开了2018年区域整治产品(建筑用砖)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结果,以及2018年临沧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重点产品水泥无证生产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三是因为机构改革,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撤销,及时将终止委托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关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三)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根据《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的通知》(云质监办函〔2017106号)文件要求,原省质监局全面实施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2018年,已有2238家企业的8245项标准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涵盖14987种产品,较2017年同期增长了40%,实现了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的企业达到70%以上。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原省质监局对涉及我省相关领域的部分国家标准全文和929项地方标准文本不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现了免费在线公开和阅读。云南省标准信息查询微信公众平台和移动查询系统(APP)正式投入使用,可免费查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题录,查看公开标准内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原省质监局2018年主办的8件建议提案,在网站上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原省质监局认真按文件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对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2018年共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5篇,分别2018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其中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比较强的法规政策,如:《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还采取在《云南日报》《云南政协报》上刊载专版进行解读。通过解读,增强了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另外,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30期,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强省办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与解读。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发生涉及质监部门的政务舆情事项1项,具体情况为:75日,落款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云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剥离式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信息在微信及朋友圈内转发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日中午,原省质监局信息中心按照舆情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开展处置工作,在第一时间由舆情监测员密切监测网络走向,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及时编制舆情专报上报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领导。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尽可能控制舆情发展势头。一方面在内部系统内及时告知朋友圈不可再转发此信息,已转发的要求及时撤回;一方面在获取的已转发的17条信息中,信息中心及时联系有关论坛和公众号等平台撤回了信息,尽可能地消除影响,撤回信息的阅读量累计达40000人次,对于不能撤回的平台,都在该信息评论区及时跟帖评论:该信息非官方渠道发布,请核实。并及时与网信办取得非正式沟通,征求他们的处置意见和建议,指导应对方法与对策。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8年受理8件。主要的受理方式为网络6件、信函2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相关内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原省质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受理8件,其中属于职责范围申请有41.申请公开昆明市电梯保有量1件;2.申请公开云南省在册电梯量1件;3.申请公开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出具的广日牌”25台电梯设备的《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监督检验报告》1件;4.申请公开某公司工业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及证件起止时间1件。不属于质监工作职责范围的申请4分别为:1.申请食品相关问题3件;2.申请公开食品的执行标准1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原省质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进行办理,办结率达到100%。受理的4件有效申请均已答复,未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也一一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2018年原省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8年原省质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件数。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优化网站功能。由原省质监局信息中心对云南质监网的搜索查询功能进行了完善,提高了信息公开集中度和信息获取便利性。同时加强功能版块建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原省质监局网站质量通报等专栏的更新维护。2018年以来已发布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19篇,并完善了网站常见问题专栏,充实内容,规范格式,突出显示。

(二)规范全系统网站建设管理。修订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管理办法》,强化各单位及有关处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管理责任,细化了管理要求,规范了管理方式,健全和完善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等机制,积极推进全省质监系统网站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三)强化网站常态化监测。2018年对下属事业单位网站开展监测1次,并公布了监测结果。加强政府网站安全和仿冒网站打击。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全系统网站的安全保障防护工作。协调系统内各单位配合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检查、监测、整改工作。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原省质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的内容和要求,围绕质监工作职能,原省质监局强力推进质量通报、案件公开和收费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二是印发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质监局函〔2018131号),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同时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起草《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公开基本指导目录(2017)》。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一是原省质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云南质监网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部门的能力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府网站管理和政务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制定下发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办法》,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做好保密审查。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有的信息可读性不强,参考价值不高。三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特别是解读信息不够、意见征求反馈不多。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严格执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加强常态化督导和管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