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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昭通市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昭双监办发〔2020〕2号)
2020-04-02 11:28  来源:昭通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昭通市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昭双监办发〔2020〕2号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昭通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昭双监发〔2019〕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实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制定了《昭通市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详情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市委市政府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认识,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统筹制定各级抽查计划。本《通知》制定的抽查工作计划为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年度计划,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及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抽查工作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后的抽查计划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各级相关部门应做好部门内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科学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程序。抽查工作计划由各计划牵头发起部门组织开展,协同部门派出执法人员参与检查,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牵头部门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制定计划任务后,可从协同监管平台按照市场主体(非营业性组织、机构除外)行业类别、经营范围在线抽取;也可以根据本部门的监管对象清单,自行确定检查对象作为本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将对象库清单按照抽查平台导入模板的格式直接导入系统进行抽取。

对执法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

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 “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库),计划实施前应制定工作方案和指引,对抽查工作流程、内容、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四、做好抽查结果公示及信息报送工作。所有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在11月20日前完成,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毕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按照相关要求,将各抽查计划完成情况报送至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和责任监督,并将辖区内本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温纯钢,联系电话:15208709901,邮箱:50698213@qq.com

 

附件:昭通市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昭通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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