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任务时间 |
牵头部门 |
协同部门 |
抽查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取方式 |
实施检查层级 |
检查方式 |
预估待抽查对象 总数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数 |
备注 |
1 |
新设企业和失信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抽查(一季度) |
2020年 1月- 3月 |
信用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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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检查 |
1.重点检查2019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2.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市场主体。3.2019年被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的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区)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1.2019年新设立企业约10万户,个体约40万户;2.被列异列严企业约8万户,个体约40万户;3. 被立案处罚企业约1.4万户 |
1.2019年度新设立企业的5%,个体2%;2.被列异列严市场主体的1%;3.被立案处罚企业的5% |
1.企业约5000户,个体约8000户;2.企业约800户,个体约约4000户;3.企业约700户;合计约:企业6500户,个体12000户,共计:185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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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检查 |
未年报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抽查(二季度) |
2020年 4月-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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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检查 |
重点检查未报送2019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 |
未年报市场主体企业约30万户,个体约100万户 |
未年报市场的3% |
企业约9000户,个体约30000户,共计:390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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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检查 |
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三、四季度) |
2020年 7月-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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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检查 |
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设立市场主体 |
全省存续的企业约75万户,个体约250万户 |
企业2%,个体1.5% |
企业约15000户,个体约37500户,共计:525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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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检查 |
2 |
直销行为检查 |
2020年 1月- 12月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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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检查 |
直销企 业 |
在滇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全覆盖 |
省局联合昆明市局开展适时检查、其他州(市)自行安排对直销企业专卖店、服务网点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13家在滇直销企业 |
100% |
13家在滇直销企业全覆盖 |
3 |
教育收费行为检查 |
2020年 3月- 9月 |
价格监督检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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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 |
辖区内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 |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50家以内的按10%抽取且抽取家数不低于1家;50—70家的按5%—8%抽取;70家以上的按3%—5%抽取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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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检查 |
2020年 2月-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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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 |
辖区内医疗服务机构 |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随机抽取2家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国有景区价格行为检查 |
2020年 7月-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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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 |
辖区内国有景区 |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按50%比例抽取且抽取家数不低于1家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4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2020年 4月- 11月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经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进行检查 |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8户 |
100%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8户 |
|
5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2020年 7月31日前 |
消费者环境建设指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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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进行检查 |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全省拍卖企业约900户 |
40% |
抽查拍卖企业36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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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2020年 7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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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
全省文玩、古玩、文博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2000户 |
40% |
抽查企业、个体工商户800户 |
6 |
广告行为检查 |
2020年 4月- 9月 |
广告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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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区) |
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约200户 |
省级、昆明市级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的10%,其余州市广告发布登记单位100% |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1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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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 |
按监管单位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约200户 |
10% |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20户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
按监管单位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约7万户 |
1% |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700户 |
7 |
生产领域产品(总局、省局重点监管目录)质量监督抽查 |
2020年 3月- 12月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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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由省局统一组织、检验机构抽取检查对象,州(市)、县(市、区)配合 |
省局、检验机构、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抽样检测 |
获证企业约500户 |
正常状态企业的5%(获证企业) |
企业2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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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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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获证企业约450户 |
企业23户 |
8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2020年 1月- 12月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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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 |
州(市)局抽取检查对象 |
州(市)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各州(市)局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 |
5% |
各州(市)局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十)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
食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 |
2020年 2月-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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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 |
高风险和问题线索食品生产企业 |
省局抽取检查对象 |
省局抽取,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高风险和问题线索企业约250户 |
10% |
企业25户 |
9 |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一季度) |
2020年 1月- 3月 |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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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检查 |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 |
省、州(市)、县(市、区)随机抽取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餐饮服务单位约 23万家 |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大于或等于5% |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1.15万家餐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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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二季度) |
2020年 4月-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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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新设立的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
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
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或等于5% |
餐饮服务特大餐饮企业500 家;大型餐饮企业2000家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实体店及资质(三季度) |
2020年 7月-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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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实体店 |
重点检查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于或等于5%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5000家 |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资质 |
10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
2020年 1月- 11月 |
食品抽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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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 |
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 |
由州(市)、县(区)、所市场监管人员随机抽样 |
州(市)局、县(市、区)局、市监管所 |
随机抽样 |
— |
— |
完成国抽监督抽检9512批次,国抽风险监测1013批次;省抽10000批次;评价性抽检3060批次;食用农产品34000批次。(具体按总局计划安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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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2020年 1月- 12月 |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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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2.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
1.一般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2.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1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主体约1500家;2.农产品批发市场约60家 |
5% |
1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主体75家;2.农产品批发市场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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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2020年 1月-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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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5%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约17000户(动态数字) |
5% |
获证校园及周边经营户85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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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1%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约12700户 |
1% |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1270户 |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1%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约为84700户 |
1% |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8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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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50%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2户 |
50%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1户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2020年 1月-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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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约18950家 |
5% |
950家 |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全省保健食品零售市场主体约38570家 |
5% |
1928家 |
12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2020年 6月- 11月 |
特种设备处 |
|
生产许可证检查(证后监管) |
2020年5月31日前获证的许可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通过购买服务由特种设备技术机构具体实施 |
承担抽查任务的特种设备技术机构随机匹配省局执法(专家)库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
约320家,根据抽取时审批发证机构提供的在许可有效期内的生产单位总数 |
大于许可有效期内企业的10% |
40家 |
|
2020年 1月-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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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现场使用安全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区) |
州市局、县区局随机匹配当地执法(专家)库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约70950家 |
不低于5% |
3550家 |
13 |
制造、修理、销售(包括进口)计量器具和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2020年 1月- 3月 |
计量处 |
省计量院 |
制造、修理、销售(包括进口)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2.重点检查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相关州(市)、县(市、区)参与 |
省局组织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生产企业约40户;2.经销企业约50户 |
1.正常状态生产企业的30%;2.经销企业的20% |
1.企业12户; 2.经销企业10户 |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和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2020年 6月- 10月 |
省计量院 |
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2.重点检查涉及民生计量单位及其经营者 |
州(市)、县(区)组织实施。由省局统一抽取部分州(市)、县(市、区)检查对象,组织监督检查 |
州市局、县区局实施检查,省局组织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查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约11万户。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6000家;3. 部分州(市)、县(区)区域内涉及计量的单位约110000家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的5%;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5%;3.部分州(市)、县(区)区域内涉及计量的单位约0.1%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5500户;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300家;3. 部分州(市)、县(区)区域内涉及计量的单位110家 |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2020年 7月- 9月 |
省计量院、州(市)检测中心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法定、授权计量技术机构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相关州(市)、县(市、区)参与 |
省局组织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计量技术机构(单位)30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约1200项 |
对象机构(单位)的50%;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10% |
15家机构(单位);120项计量标准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2020年 3月- 6月 |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州(市)、县(市、区)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
州(市)、县(市、区)组织实施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约600家单位 |
20% |
120家单位 |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含: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2020年 6月- 10月 |
省计量院、州(市)检测中心 |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
企业 、事 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州(市)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
州(市)组织实施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重点能耗单位700家;2.涉及能效标识产品的生产企业78家、经销企业300家;3.涉及水效标识产品的经销企业约200家 |
20% |
255家单位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14 |
团体标准随机抽查(二季度、三季度) |
2020年 4月- 9月 |
标准处 |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在抽取时在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委托技术机构检查,技术机构检查结论下发至州(市)局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实施检查 |
书面检查、网络 |
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约130项 |
5% |
团体标准7项 |
|
企业标准随机抽查(二季度、三季度) |
2020年 4月- 9月 |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在抽取时在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企业 |
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企业约2700户 |
5% |
企业135户 |
15 |
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
2020年 3月- 10月 |
认证监督管理处 |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7976个获证组织 |
2% |
160个获证组织 |
|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强制性认证获证组织 |
495个获证组织 |
20% |
100个获证组织 |
获证产品有效性抽查 |
|
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
市场在售CCC认证产品 |
省局抽取检查对象 |
省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50批次(昆明市场主要批发、零售企业抽样) |
100% |
50批次 |
|
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
市场在售或获证组织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产品100批次 703个获证组织 |
产品比例100% 获证组织比例100% |
产品100批次 703个获证组织 |
|
其他认证项目的认证有效性抽查 |
低碳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
现场检查 |
24个获证组织 |
16.7% |
4个获证组织 |
16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一季度) |
2020年 1月- 3月 |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未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2019年度未上报统计直报的检验检测机构约30户 |
1.正常状态检验检测机构的25%;2.2019年度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的100%;3.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的100%;4.2019年度统计直报未上报检验检测机构的100% |
30户 |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二季度) |
2020年 4月- 6月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 |
1.2019年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18户;2.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约23户;3.至2019年底共有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1595户 |
220户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三季度) |
2020年 7月- 9月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2019年新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3.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 |
219户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四季度) |
2020年 10月- 12月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00户 |
17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和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2020年 3月- 6月 |
知识产权保护处 |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成立的制造业内资外资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 |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1.制造业内资企业约3.7万户; 2.制造业外资企业约500户 |
0.5% |
1900户 |
|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全省使用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企业 |
全省使用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企业约360户 |
30% |
110户 |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成立的印刷业内资和外资企业 |
全省印刷业内资和外资企业约4440户 |
5% |
222户 |
18 |
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 |
2020年 6月- 8月 |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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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检查 |
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专利代理机构由省局组织检查;商标代理机构分派至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43家,商标代理机构712家 |
专利代理机构30%,商标代理机构20%实施抽检 |
专利代理机构13户、商标代理机构140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