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7290015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8-29 13:40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4年3月5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办法(试行)》(云市监规〔2024〕1号)(以下称《原办法》)。《原办法》试行一年来,有力推动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现试行到期,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云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办法》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做出了细化规定,对企业申报补助的条件、程序和方式等进行规范。《办法》分为总则、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补助方式、监督与管理、附则等五章,共12条。
(一)关于《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明确界定。在《办法》的总则第二条明确,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经营主体采用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的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融资模式。
(二)第三条至第八条对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补助方式进行明确。从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到项目确定等程序进行规定,明确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确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每个补助对象按照贷款银行实际批准的利率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5%),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对象只补助一次。
(三)第九条至第十条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资金发放后的监督管理进行规定,补助资金用于经营主体技术研发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第十二条对《办法》施行时间进行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