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7290019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0-27 10:06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省级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省级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云市监规〔2025〕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支持力度,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48号);2024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18号)出台,分别明确了中央与地方、云南省级及省以下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为贯彻好国家及我省文件精神,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征求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通过评估论证,联合印发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24条,分别为总则、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管理、预算及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7个章节,具体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资金支持范围。云南省省级知识产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由省级承担或共担的财政事权事项,主要是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包含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
(二)资金支持方式。采用奖励、补助等支持方式,主要采取评审、认定等方式确定拟支持项目及资金。
(三)资金使用的绩效和监督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自评、结果运用等要求;明确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审计监督;明确违规违纪违法情形处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