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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通知》要点解读
2022-11-25 17:04  来源:  浏览次数:

《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管理规定通知》要点解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922日公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111日施行。全文8页,共计22条。省局为深入贯彻《规定》要求,切实把《规定》抓实抓细抓落实地,20221125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通知》(云市监发〔20225号)(以下简称《印发〈规定〉的通知》),《印发〈规定〉的通知》其目的就是了宣传发动和督促指导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把《规定》的每一条款执行到位,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有较强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作用,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印发〈规定〉的通知》全文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知的正文,共计5页,明确了贯彻执行《规定》的重要意义、强调了落实《规定》的6个方面,提出了落实《规定》的工作要求等三项内容;第二部分是附件部分,为企业落实《规定》梳理了《云南省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指引》,共计56页,细化了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管理人员职责、制度机制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清单等各环节的参考范本

全文两部分的内容共计梳理细化了近60多页,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落实两个字,即落实“责任”两个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担其责;党委政府承担属地责任、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而这个“责任”又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防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此基础上,《规定》第十条要求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才有可能降低风险,安全才能提高。

属地责任、监管责任风险的大小又取决于主体责任的落实,因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监管部门要督促服务指导到位,包保干部要督导检查到位,《规定》才能有效圆满贯彻执行到位,最终我们的“责任”风险才能降低到位。《印发〈规定〉的通知》最终就是要灌之以“责任”、防之于“风险”、落之于“安全”。

《印发〈规定〉的通知》紧紧围绕如何“落实责任”、“防控风险”、“守住安全”为主要目的,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管部门如何督促服务指导企业落实好《规定》;二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落实好《规定》;三是包保干部如何督导企业落实好《规定》。

下面围绕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就落实《印发〈规定〉的通知》要求解读如下:

一、监管部门如何督促服务指导企业落实好《规定》

《印发〈规定〉的通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给予了强调。

(一)首先,要充分认识执行《规定》的重要意义

意义之一:《食安法》几经修改,从104条,增加至154条,其实质就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真正落到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上。因此《规定》依据《食安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地落实的重要制度创新。

意义之二:《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抓住企业关键少数,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讲,就是要抓住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这个“关键少数”。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督促企业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岗位,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切实保障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人执行、责任才能够真正落下来。

意义之三:有利于监管触角深度延展,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利于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其重点就是要把《规定》中18条和19条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切实把《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规定》有哪些要求?如何贯彻落实到位,是《印发〈规定〉的通知》重要部分,也就是《印发〈规定〉的通知》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监管部门如何督促服务指导企业落实好《规定》”,各级监管部门按《印发〈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六个方面去抓好落实,《规定》的各项要求就基本落实到位。

1.分层分类全覆盖开展宣贯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加大对《规定》的宣传贯彻,全面解读《规定》的新特点、新举措、新要求,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知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是要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和包保干部的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的宣传培训加强对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的宣传培训,确保准确理解、全面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提高包保督导能力其次,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贯培训。这一项培训的重点内容。云南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参差不齐,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纸档次、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占多数等等现实状况较为突出,对这类企业培训较为重要。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企业加工经营活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再次,是要强对社会面和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解读《规定》的主要内容,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督促指导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参照《印发〈规定〉的通知》附件细化的《云南省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指引》,督促指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同时强调:符合《规定》第五条所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必须全面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档造册,加强管理。

3.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要求。如何督促企业落实日、周、月制度机制,一是参照好;二是要督促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员每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企业负责人每月必须落实相关制度,形成的记录、报告和纪要等事项。这一点特别提到了:如果企业已经建立类似工作制度的,可将原有制度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执行但管控、排查和调度的频次不能低于《规定》的要求。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评。这是《规定》的十六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一项对总监、安全员进行随机监督抽查考核的要求。重点要体现在“随机”上。

5.采取培育示范企业方式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规定》这一点要求的主要目的,是要引导大、中型以上的企业要有强烈的主体责任意识,主动积极的按《规定》要求配备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6.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来督促企业落实好《规定》如何来加强执法检查,就是按照《规定》六条的要求和依法制定的十八条、十九条的处罚规定,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明确了在督促企业落实《规定》过程中的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其目的是要发挥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协调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各业务部门加大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贯培训、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的作用。

二是加快工作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规定》的贯彻执行,20221215日前,指导和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初步建立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

三是加强工作衔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情况,是各级包保干部对企业开展包保督导的重点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落实,及时跟进了解包保干部对企业开展督导的情况,督促企业加强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要严守工作纪律。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建立健全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落实好《规定》:

简而言之,就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照《印发〈规定〉的通知》中细化印发的《云南省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指引》,再根据本企业食品生产产品类别和经营的主体类别,结合相应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指引》中相对应的参考范本,就是本企业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和机制。

1.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要求。《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规定》中要求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的5条管理能力,强调了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情形。提出了《规定》中没有明确的鼓励性条款,鼓励企业引进和招录有食品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这一条款的目的,关键是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选聘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企业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2.进一步细化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守则。为更加便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规定》要求,赋予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应履职尽责范围,承担起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有效防范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工作指引》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类别,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在《规定》中明确的6条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6条食品安全员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参考范本。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细化为16条,食品安全员守则细化为17条。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细化为13条,食品安全员守则细化为15条。

食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细化为12条,食品安全员守则细化为15条。

3.进一步梳理细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规定》的制度机制和风险清单。

《工作指引》按照《规定》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梳理了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和风险清单。

制度机制:主要是围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梳理的参考范本,包括适用范围,职责部门及要求,以及通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形成的《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记录范本。

风险清单:主要是围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风险清单梳理的参考范本,风险清单内容就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

主要依据是:《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并公布施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令修改,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2022年02月22日实施)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为依据,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类别梳理细化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中,食品生产环节日管控风险清单涉及7个方面共计46项,周排查风险清单涉及16个方面共计100项;食品销售环节日管控风险清单涉及8个方面共计48项,周排查风险清单涉及22个方面共计111项;食品餐饮服务环节日管控风险清单涉及7个方面共计35项,周排查风险清单涉及11个方面共计56项。

以上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落实《规定》印发的参考范本简要解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把《规定》落实到位,必须做到以下一点:

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的生要性。我们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据《规定》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和风险管控清单,关键是必须要清醒的认识到,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不但是法律的规定,更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是决定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要明确所担负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二是要树立质量观念,把牢安全底线。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理念,时刻把食品安全牢记于心,付诸于行;特别配备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将法律和各项规定的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宣贯到每位员工,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切实落实法规要求,强化学习培训。企业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相关法律宣贯培训活动,强化自身学习培训,切实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思想素质和质量控制能力。

四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动态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风险清单内容。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条款要求,参照省局印发的《工作指引》,建立完善落实好一系列主体责任制度,严格按风险清单内容切实落实好每日管控、每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及时排查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严格责任考核,强化风险意识。

五是履行报告制度,确保《规定》落实到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真实全面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落实《规定》要求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的情况,体现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的“透明”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就自然落实好了《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

三、包保干部如何督导企业落实好《规定》

简而言之,就是“照单履职,对现承诺”。具体而言,对于各级包保干部,就是“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其中,责任清单就是按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要求,明确每名包保干部具体包保哪几家企业;任务清单就是明确包保干部去企业看什么、督什么,主要是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四个方面,市级包保干部的具体任务有27项,县、乡级23项,村级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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