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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政策解读更加规范、平台建设更加安全,强化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管理,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省市场监管局基本信息、“两品一特”安全监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法定公开信息6546条次。按要求公开省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度预算目录相关信息。规范公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9条。加大政策措施解读回应,主动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次,组织召开并参加新闻发布会4场次,参加省政府“在线访谈”2次。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5种渠道。集中、规范公开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按规定时限发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网站报表。三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通过部门网站“网上办事”集成网上政务服务,集中公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设立专栏公开省本级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将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并公示。(有关情况详见《年度报告》第二项内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工作流程和答复文书,2023年共依法依规办理申请49件(48件为公民申请,1件为法人申请),公开或提供相关信息的26件,未公开的为不属于省市场监管局职能范围等无法提供方面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年度报告》第三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将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无符合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情况通过网站进行了公开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均完成了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相关工作。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回复公众咨询、留言463条次。“云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3年共推送信息6771551篇,累计关注人数(粉丝实时数)12.59万人。2023年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平稳,均未发生网络或信息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制定完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市场监管各类信息依法公开、依法保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政务公开考核、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整改网站日常监测反馈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75(含备案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17.22(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1

0

0

0

0

49

二、上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17

1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1

0

0

0

0

49

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文本格式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公开发布的公文未规范标识公开属性等。二是政府网站功能需进一步优化,网站无障碍浏览功能、搜索功能还需优化。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政府政务工作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公开信息审核力度,主动公开省市场监管局各类法定公开信息。二是不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按规定要求发布文字版和图片版,并规范标识公文属性。三是加强网站服务功能和安全性的自检自查,完善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浏览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网站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未出现同一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