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34001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8-15 19:07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2019年2月14日至5月14日,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省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曲靖市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楚雄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等3个单位。我单位收到《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19〕49号)后,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制定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整改方案》,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各项问题进行了逐项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局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积极组织整改并于8月1日向省审计厅上报了《审计整改报告》。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以前年度未整改问题
原省质监局未将应当委托下放的26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到各州市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立行立改,2019年6月1日起26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委托下放各州市局实施。
二、业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品牌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跟踪问效机制问题:针对问题,省市场监管局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牵头草拟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就品牌培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进行明确规范;二是督促宣威市、富源县市场监管局将原2018年省局安排品牌培育专项资金12万元及时安排支出,目前两部门已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完成业务支出。
(二)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未按要求下拨项目使用单位问题:一是鉴于原省质监局制定出台的《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已不适用于当前工作,目前,省市场监管局正在抓紧开展调研工作,下步将尽快修改并出台《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二是7月26日已责令原临沧市质监局将滞留资金5万元拨付至项目使用单位。
三、预算编制及批复方面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责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标准化研究院、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认真对待问题并要求其立行立改,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从2020年起按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个单位均认真总结并上报了审计整改报告。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培训,努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四、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无预算支出问题:7月24日,已将4.89万元无预算支出资金上缴财政。
(二)未按协议约定,提前支付资金问题。
1、关于云南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开展鉴定评审技术服务,未达到支付条件提前支付服务费用问题:按照审计整改要求,一是已将不再实施事项经费2.4万元上缴财政(有3家企业受理决定书到期,经多次联系不能进行现场鉴定评审);二是针对尚未现场鉴定评审的13家单位,已督促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及时安排,一旦企业准备完毕,及时开展鉴定工作,并且对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收回资金并上缴财政,力争2019年12月份之前全部完成。
2、“低碳产品认证推进项目—扶持企业获得国家低碳产品认证项目”和“低碳产品认证推进项目—开展低碳建筑第三方认证技术标准研究项目”未达到验收条件提前支付资金问题:2019年7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组成专家组(省局机关纪委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对“低碳产品认证推进项目—扶持企业获得国家低碳产品认证项目”和“低碳产品认证推进项目—开展低碳建筑第三方认证技术标准研究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过专家组的认真审查,上述2个项目的验收结论均为“完成了合同规定任务,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分别形成结题验收评审意见。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原省工商局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国有资产未实际划转,且未办理企业经营管理证照变更手续,导致资产账实不符问题:7月初,省市场监管局就如何办理资产划转问题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进行了沟通报告。7月10日正式向省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后原省工商局相关国有资产划转的函》(云市监函〔2019〕135号),恳请省国资委尽快明确资产承接单位,理清划转、移交程序,我局将积极配合,尽快完成资产划转移交工作,下步将继续加强与国资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二)楚雄州质检中心国有资产处置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问题:7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向省财政厅上报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补办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禄丰检测站资产置换事项审批手续的函》(云市监函〔2019〕137号),并就此问题向省财政厅资产处进行了专项汇报。
六、国有资产移交及接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曲靖市质检中心未及时变更固定资产产权登记,涉及资金5484.72万元问题:7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向曲靖市人民政府递交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曲靖市人民政府配合解决资产分割及收回款项相关问题的函》(云市监函〔2019〕141号)。同时,就资产分割问题与曲靖市人民政府进行了沟通,目前双方已达成共识,完成时限为2019年10月30日。
七、“放管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公示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已于2019年5月16日将业务手册上传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个别企业登记办理事项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改进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办理事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两库“建设不规范,部分随机抽查事项未开展工作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双随机系统建设,目前业务系统已实现随机摇号功能,基本满足各业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业务需求;二是整合原工商、原质监、原知识产权局、原价监局等执法人员,完善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省局执法人员名录库共录入执法人员366名;三是针对部分随机抽查事项未开展工作问题,一方面要求业务处室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下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业务条线工作要求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19〕70号)规定的各抽查计划时限要求实施,目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正按既定计划有序开展;另一方面于7月24日召开了省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培训会,就云南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模块操作流程进行培训。
八、减税降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停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降低30%收费政策问题:一是完成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降低30%的调整并拟文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二是拟定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退库流程,安排、布置所属单位对多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清理自查,审核、上报申请退库材料;三是各执收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省本级非税收入退付工作规程>的通知》(云财规〔2018〕4号)精神,通过电话联系、函告、收费大厅公示、单位门户网站、公共媒体公示以及派人直接通知多种方式联系缴款人,让缴款人知晓退款项目、办理流程,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四是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多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申请退库的函》(云市监函〔2019〕142号)上报省财政厅申请退库12,040,666.90元,涉及单位6611家;五是对后续还有缴款人申请的,将继续组织做好清退工作,拟在8月上旬第二次上报财政申请退库;六是按照省财政厅意见,下步收到财政资金后,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督促各单位将资金及时退付缴款人,确保清退政策执行到位,不留死角。
(二)部分减税降费条款未得到实质性执行问题:鉴于减免政策的可操作性,省市场监管局就相关事宜咨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工业园区内企业免收政策的函》(云市监函〔2019〕110号)请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就50号文件中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是否执行免收政策及如何操作给予明确答复,待收到回函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九、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未经批准出借资金300万元问题:5月16日省计量院向省特检院发出《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关于收回借款的函》,要求对方尽快归还借款。6月11日再次发出《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关于催收借款的函》,对借款进行催收。7月1日与省特检院签订了详细的《还款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省特检院按资金出借原渠道向省计量院进行分期还款,7月2日,省计量院已收到第一笔还款40万元。接下来,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财政拨款资金到位情况,积极督促省特检院加快还款力度和速度,尽量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十、需要关注的问题
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2019年5月31日,造价公司已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完成项目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目前造价公司正在和施工方对接预算,达成共识后形成正式预算书;二是对于工程进度款支付滞后问题。接下来,省市场监管局将对施工图预算书进行审计,今后整个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将以审计后的预算为支付依据并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入驻基地的单位筹措建设资金,力争根据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在下步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做好审计后续整改相关工作,认真总结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以审促改、以审促进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并健全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建设,加强对下属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断封堵财资管理和内部控制漏洞,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财务状况平稳良好运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