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010690003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云协调办[2018]4号 发布日期:2018-09-18 21:12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协调办[2018]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要求和2018年8月16日云南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2018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全覆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的牵头单位,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重大意义,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本地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率先实现全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坚持“全省一盘棋”,建立统一工作目标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为基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联合抽查,实现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2018年底前,全面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实现联合抽查监管常态化,为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三、统一工作标准,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推进会精神,借鉴昭通先行先试经验,迅速开展和完成规定动作。健全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可。以本部门现有的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针对联合抽查的特点,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因地因时因需选择合适的联合抽查方式,确定联合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科学制定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目标。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形成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的机制。
四、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建立统一工作平台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推广应用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的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程电子化管理,推进部门间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应用。各州(市)、县(市、区)工商要做好系统在本地的应用工作,不得再开发建设同类应用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有效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改、教育、公安、民政、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质监、食药、海关、税务等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统筹配置监管执法资源,提高人员装备保障水平,确保有效监管,并将各相关职能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
(二)严格责任落实。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且不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营造良好环境。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定期工作通报制度,有效推动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政策解读请点击:http://amr.yn.gov.cn/info/1153/52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