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41851000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12-18 17:04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刻汲取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守牢安全底线,持续推动全省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动态清零,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应检尽检,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应检尽检动态管理,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存量超期未检设备,持续推动全省“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动态清零。
二、重点任务
(一)市场监管部门
属地市场监管局要依托云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全面梳理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对“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逐一核实分析,分类建立台账, 持续推动,整改销号。对于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报检的,通过下达监察指令书、信息推送等方式,督促使用单位申报检验检测,拒不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已受理检验检测申请但未及时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或已开展检验检测但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上传系统的,通过下达监察指令或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立案查处。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按规定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申请
按照特种设备有关检规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或检测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或检测申请并做好配合检验检测准备工作。除锅炉以外的各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有效期均以自然月为单位。如:2023年电梯定期检验检测时间在10月份,2024年电梯检验检测在10月1日至31日均可,使用单位本次申报定期检验检测日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至少提前1个月申报检验检测;锅炉的定期检验检测有效期具体到日,使用单位不得晚于检验有效期界满前1个月申报检验检测。
2.特种设备网上申报检验检测流程
https://amr.yn.gov.cn/webportal1/。云南省内经营主体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工商联络员登录,云南省外企业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在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申请准营准办 --特种设备告知、登记、检验业务办理,按提示步骤办理。
非市场主体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云南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3.100.214:9193/login,首次办理需注册账号。
通过网上办理申请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确认后,向申报人预留手机发送确认通知短信。申报人如未收到确认短信,应主动与申报的检验检测机构联系。
3.积极配合现场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和检验现场准备,主动协调第三方(如维护保养单位),积极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检验检测工作。
4.现场检验检测后续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实施整改。对检验检测意见提出需要整改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并按时限回复检验检测机构或报请检验检测机构复检;整改期间,因问题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设备超期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检验检测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或建议停止使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检验检测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及时领取检验检测报告和使用标志,并按规定张贴使用标志。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1.及时受理检验检测申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受理使用单位申报的检验检测申请。对不符合检验检测条件的,指导使用单位整改;选择的检验检测机构有误的,指导使用单位选择适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料缺失但在现场检验检测前,使用单位能完善补充资料达到检验检测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正常受理并安排检验检测。
2.及时安排现场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受理检验检测申请后,要以不影响特种设备正常使用为前提,统筹考虑检验检测所需时间,适时安排现场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在现场检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对存在问题隐患需要整改的,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并将检验意见通知书上传系统;使用单位完成整改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进行整改确认或复检。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结束后,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签发《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通知使用单位领取。
3.及时上报整改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指导使用单位实施整改,并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每月汇总检验检测中发现且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清单,于25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前书面报告设备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
4.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报告电子化
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报告电子化。尚未实现检验检测报告电子化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尽快完善本检验检测机构配套的系统及管理制度,2025年底全省全面施行电子报告电子化。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将“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动态清零的工作要求纳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综合运用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应检尽检,于2025年3月底前全面清查、消除存量超期未检设备,并持续推动全省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动态清零。
(三)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检验检测机构准入,积极探索建立检验检测机构退出属地机制。对检验检测机构虚假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首次到属地开展检验检测不报告,检验检测结果不上传系统,无故拒绝受理检验检测申请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总结上报。梳理反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每月月底上报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