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8510001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云市监办发〔2024〕40号 发布日期:2025-01-06 14:31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住宅小区电梯
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局:
为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1号)工作要求,减少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火灾风险,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住宅小区电梯推广加装智能阻止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有关工作安排,积极推进物防技防技术措施应用,在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综合考量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模式、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按照“一小区一方案、一电梯一政策”的方式,分类有序推进住宅小区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商务、办公楼宇等电梯阻止系统的加装工作参照住宅小区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的要求推动落实。
二、工作推进
(一)制定计划
各州、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发动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社会力量对辖区住宅小区楼宇电梯开展摸底统计,摸清住宅小区的楼宇电梯数量及小区是否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按照“一小区一方案、一电梯一政策”分类实施的原则,逐一制定建设计划。专班要发动乡镇(街道)、社区对本地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开展摸底统计,并组织实施。
(二)经费保障
各住宅小区要积极筹集资金或争取当地政府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结合小区管理情况,实行“一小区一方案、一电梯一政策”,推动在楼宇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有效识别并报警或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
(三)分类实施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比例高于3:1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住宅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小区内所有楼宇电梯均应当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比例低于3:1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住宅小区,未采取物理隔绝措施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住宅小区的,小区内可能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的楼宇电梯均应当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四)设备选型
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责任主体,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选择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A型:报警型。阻止系统不接入电梯控制系统,不对电梯进行控制,仅作报警提示。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时,阻止系统摄像头识别到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语音提示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属违法行为,请将电动自行车推出电梯。在强化电动自行车不能进电梯宣传的同时能够减少因长时间不关电梯门导致的乘梯人冲突和电梯困人等风险,不影响电梯运行安全。
B型:控制型。阻止系统接入电梯光幕或电梯启动等程序,控制电梯运行。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时,阻止系统摄像头识别到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电梯作出不关门动作或关门后不运行,属于电梯改造或重大修理,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有电梯安装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依法办理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市场监管、消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将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作为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重要举措,加强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加强宣传动员,积极推动加装工作,2025年5月底前实现应装尽装。
(二)各州、市消防救援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住宅小区,提出楼宇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工作意见。
(三)各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电梯维保单位积极配合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需要电梯维保单位具体实施安装或配合的,电梯维保单位要积极配合,涉及电梯改造或重大修理的,要按规定办理开工告知等相关手续;督促各地电梯检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对安装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涉及安装监检的,及时组织检验人员对其开展检验。
(四)各州、市工作专班每月25前,将当月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加装工作情况按附件格式报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联系人:蒋成磊,电话:18206801335,邮件:teshechujcl@163.com。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罗绍林,联系电话:13888144202;
省消防救援局联系人:杨毅,联系电话:186872231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郭瑞,联系电话:13577158217。
附件:楼宇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统计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楼宇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州/市):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楼宇及加装设备类型 |
数 量 |
合 计 |
住宅(设备选型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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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备选型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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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设备选型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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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设备选型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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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楼宇(设备选型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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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楼宇(设备选型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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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各州、市工作专班每月25前,将当月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安装工作 情况报省局专班; 2.所报数据要累加前期工作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