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890000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1-26 17:24 公文范围: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
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网站公开征求《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截至征集日期结束,收到反馈意见1条,不予采纳。理由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承包经营企业应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第三款“跨省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向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和营业执照标注的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的规定,对反馈意见不予采纳。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