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10110013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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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6-13 00:00 | 公文范围: | 公开 |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结合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现状,省知识产权局修订了《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和培养实施方案》(附件1,简称方案),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认定范围和类别
认定工作面向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专业的不同档次人才。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及企业等主体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选拔认定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各若干名。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
各类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根据《方案》规定的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提出相应档次的人才认定申请,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人选推荐表》,准备相应证据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19日前报送当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后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形成推荐名单(附件3),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评审认定结果,并颁发证书。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荐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加人才认定活动。各州(市)市知识产权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深入了解辖区知识产权人才状况,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特别是要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着重发掘和推荐专业特长是有关我省绿色食品牌地理标志等重点产业方面的人才,确保选拔和认定出一批德才兼备、专长方向完备的知识产权人才。
省局联系人: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 罗丹,杨雪冰
电话:18187107241,13888497517
外网电子邮件地址:244690018@qq.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邮编:650228。
附件:1. 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和培养实施方案.doc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