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0110001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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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09:15 | 公文范围: | 公开 |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
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2021-2024年)的通知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专利技术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3日
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
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专利技术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和产业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集云南重点发展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数字云南”的目标任务,发挥政策和资金的激励作用,突出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专利转化的主体作用,以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精准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聚焦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为切入点,突出专利转化实施导向,开展市场化服务。
(二)坚持重点突破。探索专利转移转化新机制,在需求定位、储备供给、精准服务、人才培育和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突破,解决制约中小企业专利技术引进实施的瓶颈问题,扩大专利转移转化的规模和效益。
(三)坚持支撑发展。以推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为目标,增加专利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专利技术流转,强化专利转化实施,培育更多专利密集型产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扩大专利对经济的贡献率。
(四)坚持开放合作。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推动创新和服务资源汇聚与开放共享,打通专利供需对接渠道,优化专利运用环境,释放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活力,构建专利转移转化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建设,全省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全省中小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1000件,年均增幅达到20%;成交金额达到1亿元,实际到账0.6亿元;
——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1000件,年均增幅达到20%;成交金额达到1亿元,实际到账0.6亿元;
——政策惠及的中小企业数量超过2000家,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增长10%以上;
——全省相关中小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和相关专利实施数量达到5000个以上;
——全省专利质押融资数量达到100单,金额突破30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0%以上;
——打造形成5个以上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平台。
本方案所称受让、被许可方,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薄记载地址为云南省的中小企业,且转让后为第一专利权人;出让方、许可方专利权人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且为第一专利权人;专利权转移或许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或备案合格的。
四、重点任务
(一)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
1.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一是鼓励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立足中小企业需求,开展重点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研究攻关,形成一批可转移转化、可推广应用的高价值专利,以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为契机,反向推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推动政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为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支撑;二是指导高校院所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调动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高校院所未实施的“沉睡专利”,深入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筛选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目标专利,建立产业专利技术储备库,并挖掘潜在的许可实施对象,为中小企业专利需求提供精准对接;四是支持高校院所设立专利转移转化工作机构,开展专利技术转化和科研成果管理,扩充技术转移转化工作队伍;五是推动省内高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强化高校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能力,持续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
2.鼓励国有企业转让许可专利技术。一是鼓励国有企业依据产业强链、延链、补链要求,积极对接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畅通中小企业的专利获取渠道,加大产业链相关专利技术许可共享,促进产业整体升级;二是鼓励国有企业采取先使用后缴费方式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许可,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三是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方式将现有成熟专利技术分享给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
(二)推动专利技术供需对接
3.打造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一是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昆明市)建立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专利转移转化数据库,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大力开展专利的转移转化工作;二是依托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以及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现有技术转移中心,通过大数据分析将中小企业所属技术领域和产品信息等与专利信息进行匹配,获取中小企业可能的基础性需求,提供专利技术内容与研发团队背景、重点研究领域、技术特长优势、产品开发应用、技术难题解决等全面结合的项目解决方案,探索专利技术成果的促进运用机制,优化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模式;三是支持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建设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专利转化平台,对接省内外高校院所和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发展需要,开展关键核心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引导产业发展;四是依托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云南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专项活动,进行待转化专利项目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宣传、推广和对接,依托科技成果直通车、专场路演等活动,推动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线下对接。
4.建设产业专利技术数据中心。一是支持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公共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校及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平台优势、人才优势等建设云南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维护,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二是支持昆明高新区等重点产业园区收集中小企业的专利技术需求,对接相关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及国有企业,引进一批符合园区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专利技术资源,储备专利10000件以上,建设产业园区数据中心,定期组织专项推介活动,促进专利转移转化。
5.建立专利产品备案制度。主动学习国家专利产品备案系统并在全省推广使用,配合国家局落实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组织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推动完善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加大对专利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支持,促进专利技术产品化、市场化。
6.建立有效对接机制。一是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高校院所和服务机构深入中小企业集聚区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多渠道收集识别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对需求进行内容识别、技术分解、分类标引和备选推荐;二是支持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的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支撑乡村振兴;三是组织相同产业链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进行深度对接,提高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承接效率。
7.拓展专利转让许可渠道。一是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提前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提高专利转化效率;二是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科研人员与园区、中小企业等进行多方互动交流,形成常态机制,丰富对接活动,推进转移转化便捷见效,扩大政策惠及的中小企业范围;三是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和服务机构通过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利导航等方式,发掘符合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目标专利和合作研发对象,做好专利技术实施指导和二次开发,提高专利供给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专项服务计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机制,将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专利布局和专利池构建、专利产品备案、维权保护、专项培训等纳入托管内容,加强托管服务要求,提高托管服务水平。
(三)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
8.加强政策联动。一是鼓励州市、产业园区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现有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优化专利转化运用奖励内容,加强与科技、金融、税收、中小企业等政策衔接,制定本地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对专利转化成效显著的企业、高校院所和服务机构(平台)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9.强化融资支持。一是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为专利技术价值评估、转移转化、质押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依托昆明高新区等产业园区,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试点工作,建立授信准入门槛或白名单制度,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运营;三是发挥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昆明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等基金的作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服务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营造专利转化环境
10.提供绿色通道。一是建立涉及中小企业相关专利转让、许可、质押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提高相关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效率,推动有关业务受理窗口向产业集聚区域延伸;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夯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促进知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1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优惠的创新创业政策,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机构和人才;二是持续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评选认定工作,建设专利技术转化专家智库,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三是支持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开设专利信息分析、专利资产评估等专业课程,培养高层次专利技术转移人才;四是支持昆明高新区等产业园区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整合省内外知识产权培训资源,开展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师、资产评估师等知识产权业务培训,鼓励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扩大知识产权运用专业人才队伍。
1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探索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纳入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形成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长效机制;二是完善专利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加快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强中小企业专利维权援助,加快建设中国(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扩大其在全省重点产业园区的工作站点布局,形成省、市、县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专利维权援助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备案(2021年4月15日前)
4月15日前,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制定完成《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
根据实施方案,一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省知识产权局重点推动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筛选出可转让、许可的专利,建立专利储备库,州市知识产权局重点推动中小企业根据需求主动对接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二是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解疑释惑;三是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工作成效评价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专项计划期满后,对三年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开展绩效评估,形成工作总结,按时按要求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和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省知识产权局重点做好专项计划方案编制、任务分解、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省财政厅积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主动创造条件,保障专项计划顺利实施。
(二)发挥资金效益
各级应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配套资金统筹用于深入推进工作实施、聚集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和转化应用两个重点环节,应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但不限于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三)严格监督检查
各级应建立工作统计、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行为,对于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做好总结推广
各级应做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跟踪问效工作,重点对专利实施效果、专利产品产值、带动就业人数实际效果进行数据统计,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加大对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典型单位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