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202410290045 发布机构: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云市监办函〔2024〕20号 发布日期: 2024-05-14 17:03 公文范围:公开
文章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日期:2024-05-1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转发

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证券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各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辖内各监管分局、云南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专项任务,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掌握政策到位

各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州(市)相关部门,通过转发文件、官网解读、专题宣传、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多种方式,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解读》(附件2)为依据,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要面向辖区中小企业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和知识产权普惠服务工程,同步宣传解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方案》;面向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宣传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入库出库机制和入库企业享受的知识产权、产业化、投融资、资本市场等支持服务政策,重点解读企业入库、出库的基本标准;面向有资金需求中小企业重点宣传解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投融资支持政策。

二、加强联动,提升服务效能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园区,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业集聚区、业务受理窗口、区域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商标品牌指导站等平台载体,为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等综合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引导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用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支持建设一批重点产业专题数据库,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支撑。

三、加强协作,推进落实见效

各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企业入库和出库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企业调研指导、组织动员,建立重点企业入库储备库,切实提高辖区申报企业入库率和出库率。要以入库企业十项基本标准为重点,帮助企业逐项梳理解释、查缺补漏,指导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推动企业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请各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及时组织申报企业通过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入库申报,务于510日前完成申报。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安排部署,组织做好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工作,于515日前完成企业数据信息审核,615日前完成企业的推荐入库。

联系人及电话:王艳婕,段国美  087164566854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解读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监管局                 云南监管局  

20244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解读.pdf
附件【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