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号: 202510630073 发布机构: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9-22 14:43 公文范围:公开
文章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日期:2025-09-2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28号)要求,现就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附件1),组织做好辖区内有关单位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二、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科研机构的,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附件3,如实填写《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附件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情况或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佐证材料扫描版,20251011日前通过EMS邮寄至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材料为A4纸,于左侧装成册。材料电子版(含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

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采用线上方式提交(待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

三、各类项目此前年度已认定为示范单位的继续有效,不需提出申报(附件4)。

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实行自愿申报、创建、评估、验收等程序。

五、项目申报经所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填写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推荐表(附件5),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六、根据《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在分配名额内择优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联系人:钱老师,电话:0871-64566821,邮箱:szscqjqj999@sina.com,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604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

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

4.云南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名单

5.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推荐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doc
附件【附件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doc
附件【附件4.云南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名单.doc
附件【附件5.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