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10140007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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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云市监办函〔2019〕132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05 09:51 | 公文范围: | 公开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通知
有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9年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通知》(云知发〔2019〕4号)要求,经园区申报、州(市)局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现确定玉溪高新区等4个园区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工作周期为2019年11月至2022年10月。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示范园区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推动有关地方将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予以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确保示范工作方案有效实施。各示范园区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作为园区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布局和运营工作,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确保示范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示范期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示范园区进行工作指导和跟踪管理,督促示范工作方案的实施。示范期满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示范工作方案及《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9年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通知》对示范园区进行验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