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110310006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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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5-23 00:00 | 公文范围: | 公开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2010年,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专利的月电子申请率于当年年底达到52.4%。为进一步开展电子申请推广工作,开创“十二五”开局之年电子申请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重要性
电子申请是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已连续两年将电子申请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开展电子申请推广工作,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是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服务能力的需要,是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地位和声望的需要。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提高对电子申请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摆在知识产权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明确目标,着力把握电子申请推广工作重点
为巩固和扩大电子申请推广工作成果,确定电子申请推广工作总体目标为:2011年,确保在年底前将月电子申请率提高到70%,力争达到75%;2012年,确保在年底前将月电子申请率提高到75%—80%。
为此,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发挥代办处的优势和作用,增强电子申请推广工作合力;要继续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引导和促进,使其月电子申请率在2011年底达到90%以上;要重点关注专利申请量大的城市、园区和企业,大力提升专利申请大户的电子申请率。
三、狠抓落实,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围绕国家局提出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电子申请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并及时做好通知转发、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等工作。
建立激励机制。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将电子申请推广工作与本地区的试点示范、优势企业认定以及加快审查、巡回审理、代理机构能力促进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对电子申请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国家局将积极支持各地开展上述工作,并把各地区电子申请率作为代办处绩效考核和优秀评比的重要依据。
强化协同配合。国家局将进一步完善电子申请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加强电子申请系统建设,适时赴有关地区指导和开展电子申请宣传培训工作,定期发布全国各省(区、市)和代理机构电子申请率动态统计信息。在电子申请推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国家局。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联 系 人: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田金涛 孙传利
电 话:010—62083935 62083726
传 真:010—6208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