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710350003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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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07-14 00:00 | 公文范围: | 公开 |
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记载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专利登记簿副本是一种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
一、请求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的条件
(一)专利授权公告后才可办理;
(二)任何公众均可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二、办理方式
(一)面交或邮寄
1.提交的材料: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一式一份,请求书中“⑦附件清单”不需要提供。
2.办理部门和办理时限:请求人可以面交或邮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目前办理方式仅限于普通件。
办理部门:
昆明代办处 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一楼服务大厅
2)办理周期:材料齐全及费用足额 15天。
(二)网上办理
请求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网址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提交请求。
办理周期:材料齐全及费用足额 15天。
1.电子申请用户:
(1)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
(2)直接使用电子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
2.纸质申请用户: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注册成为用户,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此系统提交请求。
系统提交请求流程如下:
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办理”→选择“文件副本&证明文件业务”→点击“新增”→选择“专利事务名称”为“专利登记簿副本”→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界面中带红色*项为必填项)→送达方式选“自取”→自取地址选“代办处→昆明代办处”→选择对应的用途→点击“提交”→“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且缴费完成后定期登陆系统查看登记簿副本的制作状态为是否为“制作完成”) →如果是,点击“打印取件凭条”(到代办处自取登记簿副本时需出具此取件凭条)。
昆明代办处咨询电话:0871-64568947
二、费用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需要缴纳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缴费人和请求人应当一致。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可以通过网上缴费、邮局或银行汇款缴纳,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昆明代办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窗口面缴。缴纳金额为:1个申请号办理1份专利登记簿副本收取30元,办理2份收取60元,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