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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云南省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18-12-18 14:16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云南省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81214日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和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及部分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通报。

今年以来,云南省坚决贯彻好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集中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今年112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3152人,涉恶案件1341118人,审结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57件,判决人数566,判处重刑人数147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222人,涉恶案件15213人,审结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10件,判决人数172人。受理涉“保护伞”案件2件。

上午,云南省昆明、曲靖、临沧等九个州、市的22家中、基层人民法院,分别在当地依法公开宣判了25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新闻发布会对其中的5个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周某等20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桂某浩等十一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安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马某相等九人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一案;罗平县人民法院一审、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的朱某顺等12人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云县人民法院一审的刘某忠等八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法院坚持依法快审、快结,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和裁量尺度,聚焦重大复杂案件和“保护伞”案件,严格防止涉黑涉恶案件“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的情况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

下一阶段,云南省各级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明年阶段性目标要求,研判形势、研究问题,思考对策、创新实践,把握好“时度效”,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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